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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马丁·艾米斯作品:经历

書城自編碼: 382173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外國小說
作者: [英]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著 艾黎 译
國際書號(ISBN): 9787532791293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2-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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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马丁·艾米斯是英国当代文坛的代表作家,与麦克尤恩和朱利·巴恩斯齐名。译文社将出版13本马丁·艾米斯作品,这是第一本。
☆本书是艾米斯的回忆录及自传,非常坦诚直露,揭秘英国文学世家种种秘辛,勾连出英伦文化、社会的面貌和变迁
☆本书中有许多“人间清醒”的金句,淋漓尽致体现了马丁·艾米斯“文学世家叛逆子”的性情。
☆这是一本大作家的坦诚之作,更是和我们一样需要经历人间种种的凡人自述?
內容簡介:
《经历》是马丁·艾米斯的一部回忆录,书中涉及了童年、友情、爱情、亲情、死亡、病痛等主题,在这些回忆中,自我被消融、肢解、阐释、组装。不断增补的脚注,更为过去的经历添加新的层面,像是洋葱,层层叠叠地往外延展。该作品出版当年在《时代》周刊评出的非虚构类小说中位列第四,受到评论界的好评。
關於作者: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英国当代著名作家,1949年生于牛津文学世家,著名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之子。与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并称英国“文坛三巨头”。1974年,艾米斯凭其处女作《雷切尔文件》摘得毛姆文学奖,并被誉为“文学天才”。此后艾米斯借其一系列风格多变的作品步入文坛巅峰:《金钱——绝命书》(1984)入选《时代》杂志“一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列;《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和《黄狗》(2003)先后入围布克奖提名。马丁·艾米斯在创作上深受卡夫卡、纳博科夫、乔伊斯等大师的影响,在写实的手法上融入了意识流、黑色幽默及浓郁的魔幻主义风格;其先锋实验的文学品格、标新立异的创作形式、变幻莫测的情节铺陈以及惊世骇俗的语言天赋是的他被形容为是“蘸着迷药水书写的文坛大师”。
目錄
第一部:尚未觉醒的
开场白:我的失去
来自学校的信
等级
来自学校的信
女人和爱情之一
来自学校的信
认识时间
来自学校的信
汽车站:1994
来自学校的信
迈克·萨巴图拉的手
家中来信
宽容之缺失
家中来信
现在的他,曾经的他
家中来信
城市和乡村
家中来信
重新进入的问题
大学来信
永恒的灵魂
大学来信
存在依旧是工作
大学来信
女人和爱情之二
大学来信
朋友的盛宴
大学来信
以血思考
老铁匠铺子来信
第二部:主要事件
事件之一:迪莱拉·西尔
事件之二:再轻轻抱一个
事件之三:魔法
后记:1995年,波兰
附录:传记作者和媒体
补篇:给姨妈的信
《经历》译后记
內容試閱
《经历》译后记
文|艾黎
2000 年,《经历》出版时,马丁·艾米斯五十一岁。开始写作这本书的四五年前,他跨入中年。和所有的人生一样,那是个会发生很多事的年龄。1995 年前后的十八个月间,他经历了:离婚结婚,非婚生女儿的出现,消失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表妹原来成了系列杀人者的牺牲品,大型的牙科手术,更换经纪人,《情报》出版过程中的种种是非,更不消说还有父亲的去世。
在这样的一个人生中点上,艾米斯回头看,盘点他的“经历”。
“我”的回忆
作为回忆录,看起来艾米斯真正写自己的部分不多。重要的青少年时期,他呈现的是当年写给父亲和简的信件。而周围的人似乎才是他着墨的重点:父亲、母亲、简、露西、迪莱拉,还有和索尔·贝娄、克里斯托弗·希钦斯、朱利安·巴恩斯的友谊。
但个人的回忆录一定是个人视角的回忆。熟稔英国文学传统的艾米斯取用“经历”作为书名时,无疑是指向弥尔顿的《失乐园》、布莱克的《纯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和《经验之歌》(Songs of Experience)。纯真是生命的本初,是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撒旦化身的蛇令他们犯下了原罪,“失去的纯真再不复得”(《失乐园》)。艾米斯笔下的“纯真”是童年,是母亲,是英格兰的乡村。当他提到父母的离婚是童年的结束,“从那时起,就全是城市,全是伦敦,全是世事经历了”,读者免不了读出其中的言下之意:一边是童年、乡村的“纯真”,另一边是世故练达、富有“经历”——是“经历”破坏攫取了“纯真”。
金斯利·艾米斯和简·霍华德两位小说家的情事,在小艾米斯回忆录的草蛇灰线中,容易被解读成文艺女爱上知名作家“小三上位”的狗血情节。事实上是,简和金斯利在1962年的切尔滕纳姆文学节相遇的时候,简已出版四部小说,在伦敦的文学圈中小有名气,而且她是这一届文学节的总监。金斯利·艾米斯也出版了四部小说,以 1954 年出版的《幸运的吉姆》出名。金斯利是受邀嘉宾,与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约瑟夫·海勒、法国作家罗曼·加里一起参加题为《性和文学》的小组讨论。此前,简已为金斯利的小说《爱上你这样的姑娘》(1960)写过书评。说到金斯利笔下的人物:他觉得荒唐的那些人,写起来滑稽极了,可是大多数时候,人物都很乏味。作为一部喜剧小说,而且是一部有关“有魅力和无魅力”的人的小说,这样的评论不是不犀利的。2016 年,阿尔忒弥斯·库柏的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传记出版,书名为《危险的纯真》(A Dangerous Innocence),是不是对艾米斯的书中记录简的文字的一种回应和批驳?
而且这也不完全是一部作家的回忆录:艾米斯极少提到自己的作品。和同为作家的父亲,读者看到的不是文学的薪火相传,却是同行之间的既相近又相轻。儿子的作品父亲看过的极少。题献给父亲的《伦敦场地》,父亲不曾读过。而父亲的作品,是给儿子最好的遗赠,儿子借着回忆录写了他的书评。对父亲被时人诟病的政治观点,既有批评也有庇护。金斯利的好友诗人拉金身后出版的书信集,因为在私人通信中显露出来反人类尤其是种族歧视的一面,令他声名大跌。而金斯利有儿子护着,小艾米斯在校读此回忆录的同时,也在校读利德编辑的父亲的书信集。
后现代的回忆
前文提到的艾米斯写自己的部分并不多,那是为什么呢?同样的离婚,父亲的两次离婚他说得详详细细,甚至还企图解释和简离婚的契机在于伦敦电影院里那场傅满洲的电影。而对自己的离婚却语焉不详,连前妻的名字也只零零星星提到过几次。
虽然原版封底将这本书作为“自传”(autobiography)来介绍,而且“回忆录”(memoir)和“自传”也时不时混着用,甚至还有称作自传体的回忆录。两者的写作无疑都借助回忆,都是回望时的记录:这一刻的感受,以及感受当年的感受。因此,在自传和回忆录中,事件对个体的情感影响可以说比事件本身更重要。但这两者之间,就我看来,应该有所区分。
区分的关键在于回望时记录的方式方法,及重点所在。自传和传记一样,通常是按时空线索来叙述的,告诉读者这一路发生了什么。而回忆录不一定是以时空顺序来写,而是从自己的立场向读者的展示。自传是要画成一幅完整的自我肖像,而回忆录则可能是碎片散事,马赛克似的任由拼贴。比如纳博科夫的回忆录《说吧,记忆》,由发表于1936年和1951年间的一些回忆短篇组成,出第二版时又经过修改和扩充。就像书名所提示的,发声的是“我”的记忆。而记忆的重点是周围的人事,这也是回忆录和自传不同的一点:后者的重点更在于自己,回忆录则和小说相近,注重叙述过程中的构建。
不以自我为中心的回忆录,这无疑也和马丁·艾米斯的后现代写作相关。艾米斯在回忆录中用了他小说写作的主要手法。在 BBC 的一次采访中,他提到在写这部回忆录时,“我对平行故事和重复主题的热衷没有减少,哪怕对真实性我一丝不苟。”书里不断有一些人生的大主题:童年、友情、爱情、亲情、死亡。艾米斯虽然没有写很多的自己,却不时会提到自己“经历”别人的“经历”:在自己失去牙齿的时候体会母亲提到失去牙齿时的心情——“一条一路通向我灭亡的隧道”;在“全景” X 光机里短暂体会表妹被禁闭的时刻……对这些“经历”的回忆、选择、书写,好比是把过去拆开了重新组装,重要的部件便是“主要事件”。过去造就了现在,通过现在对过去的回望,而重新阐释接纳现在,继续未来。
艾米斯后现代挑战性的另一点是:谁是作者预设的读者?似乎并不是陌生的你我。一方面这是艾米斯对英国媒体特别是小报喜欢拿他说事的回应,另一面像是写给周边亲友的公开信,书中的“你”有时特有所指。事实上,书中也包括了很多信的原件:自己写给父亲和简的,写给姨妈的,写给巴恩斯的……让不是圈内的读者觉得像是走进了别人家的宴席,眼花缭乱,窥探到了精彩,又不全然是其中的一部分。艾米斯想表现被侵犯的私密:自我被消融、肢解、阐释、组装。不断增补的脚注,更为过去的经历添加新的层面,像是洋葱,层层叠叠地往外延展。
父亲反现代,而儿子越到了后现代。马丁·艾米斯秉承的是贝娄、纳博科夫、乔伊斯的传统。《经历》为艾米斯的真实之“构”,而有些“真实”留在了虚构之“构”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或者想知道十年后的艾米斯,请看《怀孕的寡妇》,马丁、罗伯、萨丽在那儿都能找到真实的影子。
译者余话
“Experience”在中文中,作为动词一般是译作“经历”,而指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技能时,译作“经验”。为了体现书名,都一致译作“经历”。通读下来,并无膈应。

这是一部中年的书,老的走了,新的来了,人生一程一程地往前赶。中年之前是“尚未觉醒的”,中年之后的“觉醒”无疑就是中文中的“不惑”、“知天命”。在手持电子设备上“速读”的年代,这本书不符合大多人的阅读兴趣,但你若同我一样,在中年的点上跟着艾米斯往回看,再往前看,必有许多感同身受、惺惺相惜的一刻,知道“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

《经历》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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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经历》出版时,马丁·艾米斯五十一岁。开始写作这本书的四五年前,他跨入中年。和所有的人生一样,那是个会发生很多事的年龄。1995 年前后的十八个月间,他经历了:离婚结婚,非婚生女儿的出现,消失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表妹原来成了系列杀人者的牺牲品,大型的牙科手术,更换经纪人,《情报》出版过程中的种种是非,更不消说还有父亲的去世。
在这样的一个人生中点上,艾米斯回头看,盘点他的“经历”。
“我”的回忆
作为回忆录,看起来艾米斯真正写自己的部分不多。重要的青少年时期,他呈现的是当年写给父亲和简的信件。而周围的人似乎才是他着墨的重点:父亲、母亲、简、露西、迪莱拉,还有和索尔·贝娄、克里斯托弗·希钦斯、朱利安·巴恩斯的友谊。
但个人的回忆录一定是个人视角的回忆。熟稔英国文学传统的艾米斯取用“经历”作为书名时,无疑是指向弥尔顿的《失乐园》、布莱克的《纯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和《经验之歌》(Songs of Experience)。纯真是生命的本初,是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撒旦化身的蛇令他们犯下了原罪,“失去的纯真再不复得”(《失乐园》)。艾米斯笔下的“纯真”是童年,是母亲,是英格兰的乡村。当他提到父母的离婚是童年的结束,“从那时起,就全是城市,全是伦敦,全是世事经历了”,读者免不了读出其中的言下之意:一边是童年、乡村的“纯真”,另一边是世故练达、富有“经历”——是“经历”破坏攫取了“纯真”。
金斯利·艾米斯和简·霍华德两位小说家的情事,在小艾米斯回忆录的草蛇灰线中,容易被解读成文艺女爱上知名作家“小三上位”的狗血情节。事实上是,简和金斯利在1962年的切尔滕纳姆文学节相遇的时候,简已出版四部小说,在伦敦的文学圈中小有名气,而且她是这一届文学节的总监。金斯利·艾米斯也出版了四部小说,以 1954 年出版的《幸运的吉姆》出名。金斯利是受邀嘉宾,与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约瑟夫·海勒、法国作家罗曼·加里一起参加题为《性和文学》的小组讨论。此前,简已为金斯利的小说《爱上你这样的姑娘》(1960)写过书评。说到金斯利笔下的人物:他觉得荒唐的那些人,写起来滑稽极了,可是大多数时候,人物都很乏味。作为一部喜剧小说,而且是一部有关“有魅力和无魅力”的人的小说,这样的评论不是不犀利的。2016 年,阿尔忒弥斯·库柏的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传记出版,书名为《危险的纯真》(A Dangerous Innocence),是不是对艾米斯的书中记录简的文字的一种回应和批驳?
而且这也不完全是一部作家的回忆录:艾米斯极少提到自己的作品。和同为作家的父亲,读者看到的不是文学的薪火相传,却是同行之间的既相近又相轻。儿子的作品父亲看过的极少。题献给父亲的《伦敦场地》,父亲不曾读过。而父亲的作品,是给儿子最好的遗赠,儿子借着回忆录写了他的书评。对父亲被时人诟病的政治观点,既有批评也有庇护。金斯利的好友诗人拉金身后出版的书信集,因为在私人通信中显露出来反人类尤其是种族歧视的一面,令他声名大跌。而金斯利有儿子护着,小艾米斯在校读此回忆录的同时,也在校读利德编辑的父亲的书信集。
后现代的回忆
前文提到的艾米斯写自己的部分并不多,那是为什么呢?同样的离婚,父亲的两次离婚他说得详详细细,甚至还企图解释和简离婚的契机在于伦敦电影院里那场傅满洲的电影。而对自己的离婚却语焉不详,连前妻的名字也只零零星星提到过几次。
虽然原版封底将这本书作为“自传”(autobiography)来介绍,而且“回忆录”(memoir)和“自传”也时不时混着用,甚至还有称作自传体的回忆录。两者的写作无疑都借助回忆,都是回望时的记录:这一刻的感受,以及感受当年的感受。因此,在自传和回忆录中,事件对个体的情感影响可以说比事件本身更重要。但这两者之间,就我看来,应该有所区分。
区分的关键在于回望时记录的方式方法,及重点所在。自传和传记一样,通常是按时空线索来叙述的,告诉读者这一路发生了什么。而回忆录不一定是以时空顺序来写,而是从自己的立场向读者的展示。自传是要画成一幅完整的自我肖像,而回忆录则可能是碎片散事,马赛克似的任由拼贴。比如纳博科夫的回忆录《说吧,记忆》,由发表于1936年和1951年间的一些回忆短篇组成,出第二版时又经过修改和扩充。就像书名所提示的,发声的是“我”的记忆。而记忆的重点是周围的人事,这也是回忆录和自传不同的一点:后者的重点更在于自己,回忆录则和小说相近,注重叙述过程中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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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反现代,而儿子越到了后现代。马丁·艾米斯秉承的是贝娄、纳博科夫、乔伊斯的传统。《经历》为艾米斯的真实之“构”,而有些“真实”留在了虚构之“构”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或者想知道十年后的艾米斯,请看《怀孕的寡妇》,马丁、罗伯、萨丽在那儿都能找到真实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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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ence”在中文中,作为动词一般是译作“经历”,而指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技能时,译作“经验”。为了体现书名,都一致译作“经历”。通读下来,并无膈应。

这是一部中年的书,老的走了,新的来了,人生一程一程地往前赶。中年之前是“尚未觉醒的”,中年之后的“觉醒”无疑就是中文中的“不惑”、“知天命”。在手持电子设备上“速读”的年代,这本书不符合大多人的阅读兴趣,但你若同我一样,在中年的点上跟着艾米斯往回看,再往前看,必有许多感同身受、惺惺相惜的一刻,知道“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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