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利他主义的生意:偏爱“非理性”的市场(英国《金融时报》推荐读物!)
》
售價:HK$
77.3
《
认知行为疗法:心理咨询的顶层设计
》
售價:HK$
99.7
《
FANUC工业机器人装调与维修
》
售價:HK$
99.7
《
吕著中国通史
》
售價:HK$
62.7
《
爱琴海的光芒 : 千年古希腊文明
》
售價:HK$
199.4
《
不被他人左右:基于阿德勒心理学的无压力工作法
》
售價:HK$
66.1
《
SDGSAT-1卫星热红外影像图集
》
售價:HK$
445.8
《
股市趋势技术分析(原书第11版)
》
售價:HK$
221.8
|
內容簡介: |
波斯湾是阿拉伯海西北伸入亚洲大陆的一个海湾,介于伊朗高原和阿拉伯半岛之间,通过霍尔木兹海峡与阿拉伯海相连,是印度洋西北部半封闭的海湾。霍尔木兹海峡因扼守波斯湾石油海上运输的出口而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海湾及其周围100千米范围内,是一条巨大的石油带,这里蕴藏着占世界石油总储量一半以上的石油。 本书是作者研究波斯湾沿岸国家法律制度的本,研究的是伊朗、伊拉克、科威特等3国的海洋法律体系,与本次申报的另外一个选题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属于波斯湾国家海洋法律制度的销体系。这三个国家在波斯湾地区的影响力,海洋主张比较激进,海洋争端相对较多,是海洋法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本书旨在摸排三国海洋法律体系的基本情况,为中国了解和掌握波斯湾国家海洋法律体系提供一些准确、详细的信息和有益的帮助。
|
關於作者: |
全小莲,女,1983年生,黑龙江省尚志人。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公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曾于2013年至2014年赴商务部条法司挂职工作。出版学术专著《WTO透明度原则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WTO贸易救济中的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在《中国出版》、《宁夏社会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
目錄:
|
目录
第Ⅰ部分伊朗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一、伊朗海洋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二)动荡的历史
(三)行政区划
(四)海洋资源
二、海洋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一)立法机构
(二)行政执法机构
三、国内海洋立法
(一)划定管辖海域的法
(二)渔业相关立法
(三)石油相关立法
(四)港口、船舶与航运相关立法
(五)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四、缔结和加入的海洋法条约
(一)联合国框架下的海洋法条约
(二)缔结和加入的海事条约
(三)缔结和加入的海洋环境保护条约
五、海洋争端解决
(一)通过多边条约解决的海洋争端
(二)通过双边条约解决的海洋争端
(三)未决争端
六、国际海洋合作
(一)海洋油气资源合作
(二)海洋防务合作
(三)海洋研究合作
(四)海洋渔业合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六)海洋环境保护合作
七、对中国海洋法主张的态度
(一)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
(二)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合作的态度
结语
第Ⅱ部分伊拉克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一、伊拉克海洋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二)建国历史
(三)行政区划
(四)海洋资源
二、海洋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一)立法机构
(二)行政执法机构
三、国内海洋立法
(一)划定管辖海域的法
(二)石油相关立法
(三)渔业相关立法
(四)港口、船舶与航运相关立法
(五)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四、缔结和加入的海洋法条约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二)缔结和加入的海事条约
(三)缔结和加入的区域性环境保护条约
五、海洋争端解决
(一)伊拉克与科威特的海洋争端
(二)伊拉克与伊朗的海洋争端
六、国际海洋合作
(一)海洋研究合作
(二)海洋油气资源合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四)海洋防务合作
七、对中国海洋法主张的态度
(一)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响应
(二)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合作的态度
(三)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
结语
第Ⅲ部分科威特海洋法律体系研究
一、科威特海洋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二)建国历史
(三)行政区划
(四)海洋资源
二、海洋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职能
(一)立法机构
(二)行政执法机构
三、国内海洋立法
(一)划定管辖海域的法
(二)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三)渔业相关立法
(四)港口、船舶与航运相关立法
(五)石油相关立法
四、缔结和加入的海洋法条约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二)缔结和加入的海事条约
(三)缔结和加入的区域性环境保护条约
五、海洋争端解决
(一)科威特与伊拉克的海洋争端
(二)科威特与伊朗的争端
(三)科威特与沙特阿拉伯的海洋争端
六、国际海洋合作
(一)海洋研究合作
(二)海洋油气资源合作
(三)海洋渔业合作
(四)海洋防务合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七、对中国海洋法主张的态度
(一)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响应
(二)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中国合作的态度
(三)对中国南海主张的态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伊朗历任领袖
附录2伊朗外交部组织机构
附录3伊朗海洋立法
附录4伊朗《1934年7月19日关于领海和监察区宽度的法》
附录5伊朗《1955年6月大陆架勘探开采法》
附录6伊朗《1959年领海和毗连区法》
附录7伊朗《1973年7月21日法令》
附录8《1993年伊朗海洋法》
附录9伊朗和阿曼划定阿曼海海洋边界的基点
附录10伊朗渔业相关立法
附录11伊朗港口和海事相关立法
附录12伊朗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附录13伊朗签署《领海及毗连区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14伊朗签署《大陆架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15伊朗签署《公海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16伊朗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17伊朗、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和土库曼斯坦《里海法律地位公约》
附录18伊拉克2011年向联合国提交的直线基线坐标
附录19伊拉克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海洋法条约
附录20伊拉克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21伊拉克加入的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的公约
附录22伊拉克缔结和加入的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条约
附录23科威特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附录24科威特渔业相关立法
附录25科威特港口、船舶与航运相关立法
附录26科威特石油相关立法
附录27科威特缔结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附录28科威特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的声明
附录29科威特加入的国际海事组织框架下的公约
附录30科威特缔结和加入的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条约
后记
|
內容試閱:
|
总序
中国是陆海兼备的海洋大国,海洋开发历史悠久,曾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海洋文明。“鱼盐之利,舟楫之便”是先人认识和利用海洋之精炼概括,仍不悖于当今海洋之时势。然数百年前,泰西诸国携坚船利炮由海而至,先祖眼中的天然屏障竟成列强鱼肉九州之通道。海洋强国兴衰,殷鉴不远。
吾辈身处百年未有之变局,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扎实的海洋工业、尖端的海洋科技及强大的海军战力,无疑为海洋强国之必需。此外,完备的海洋治理体系和卓越的海洋治理能力等软实力亦不可或缺。海洋治理体系之完备,海洋治理能力之卓越,皆与海洋法治息息相关。经由法律的治理以造福生民,为古今中外人类实践之路径。
海洋法治之达致,需赖全体国人之努力,应无沿海内陆之别。西南政法大学虽处内陆,一向以“心系天下”为精神导引。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重镇,西南政法大学独具光荣的历史传承、深厚的学术底蕴和完备的人才积累。她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为学术研究之出发点和归宿。
西南政法大学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之成立,正是虑及吾辈应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绵薄。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相关研究团队,合众为一,同心勠力,与中国海洋法学会合作共建而成。我所将持续系统地研究涉海法律问题,现以“海洋·极地·自然资源法研究丛书”之名,推出首批公开出版成果。
本丛书拟设四大系列:国别海洋法系列、海洋治理系列、极地治理系列及自然资源法系列。系列之间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呼应,其共同的目标在于助力中国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本丛书推崇创作之包容性,对当下及今后各作者的学术观点,都将予以程度的尊重;本丛书亦秉持研究之开放性,诚挚欢迎同人惠赐契合丛书主题及各系列议题的佳作;本丛书更倡导学术的批判性,愿广纳学友对同一问题的补正、商榷甚或质疑。若经由上述努力与坚持,可将本丛书打造为学界交流与争鸣的平台,则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本丛书能由构想变为现实,离不开诸多前辈、领导及同人的关心、指导与支持,我相信,丛书的付梓是对他们玉成此事好的感谢!
是为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