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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主要有四大特点:(1)全面考察了古今中外的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历史文化体系,不仅梳理和建构了自人类社会产生以降的刑法学术史及基本理论知识体系,而且系统研究了世界各国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历史与现实立法例,不仅告知读者刑法立法及法典打造的基本方法,而且告诉读者如何梳理和研究刑法学及其理论的系统知识,不仅教会其如何“喝水”,而且提示其如何“取水”,从而为培养更多的刑法理论与实务人才奠定基础。(2)根据我国刑法文化的研究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刑法观和犯罪观、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刑法学的理论知识体系和我国传统刑律文化的积淀,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刑法立法、司法及其学术理论的观点和经验,试图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的刑法学科体系及其基本原理。(3)试图打造全新犯罪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与范畴(如以罚为前提的罪的概念,刑法之内的重罪、轻罪和刑法之外的微罪范畴等),梳理和完善刑法学的学科主线,重新阐述和解释“罪刑关系”的实质含义,提出“罪责关系”的刑法学科主线新思路,预估和研判未来广义刑法学的“罪罚关系”范畴,系统阐述“罪”与“罚”的基本原理及其学科体系。(4)定位于刑法理论体系化与法典编纂制定相结合的实用研究思路,大胆提出建立“大刑法学”或“广义刑法学”的理论主张,不仅试图更新传统的注释刑法知识体系,而且指出纯理论刑法学可能存在的问题,使刑法学的研究内容介于理论与实务之间,试图总结一套理论刑法与注释刑法并重的现代化的刑法学理论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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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晓明,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刑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刑法博士点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刑法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廉政法制研究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曾担任苏州市政协委员及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大成总部高级顾问,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刑事合规与监督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等社会职务。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中国刑法基本原理》《行政刑法学导论》《行政刑法新论》《控制腐败法律机制研究》《国家监察学原理》等著作5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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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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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学科原理:刑法文化与体系建构
第一章 中外刑法文化及其发展脉络
一、中国古代的刑律文化溯源
二、中国近现代的刑法文化与发展
三、外国古代的刑法文化溯源
四、外国近现代的刑法文化与发展
第二章 刑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演进
一、刑法学的古今溯源:刑律与刑法的中外对比
二、李斯特的“全体刑法学”:刑法学的广狭两义
三、国内外刑法学的界定:从列举式到内涵式
四、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从“罪刑关系”到“罪责关系”
五、刑法学与相邻学科之间的关系:研究立场与视角不同
第三章 刑法的学科主线及罪责关系
一、“罪”的概念:以“罚”为前提的“罪”
二、“罚”的概念:以“罪”为确认的“罚”
三、“罪”与“罚”的关系:互为前提不可分割
四、现代刑法学科主线:“罪”与“责”的关系
第四章 刑法学的学科体系及其建构
一、刑法学的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
二、建构刑法学科的基本标准
三、历史上的刑法学科体系及评价
四、罪责关系中心论的学科体系建构
第五章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及其类型
一、哲学方法:刑法价值理念之统一与刑法立场的阶段性选择
二、解释方法:刑法解释类型之选择与发展阶段的高度性契合
三、研究方法:刑法理论研究之创新与分析工具的适当性运用
四、实践方法:刑事司法规律之遵循与刑事一体化的理念确立
第二编 立法原理:刑法规范与制定过程
第六章 刑法的规范及其制定
一、规范与法律规范
二、刑法规范及类型
三、刑法规范的内容
四、刑法规范的制定
第七章 刑法的立法原理:意志、契约与权利保障
一、统治阶级意志、国民意志与国家意志
二、国家与公民的“特殊契约”
三、自由与秩序的“辩证统一”
第八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四、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五、其他与刑法基本原则相关的理论
第九章 刑法的效力规范及管辖范围
一、刑法的规范效力:一切罪刑规范及刑法典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溯及力
四、刑法的其他效力:追诉时效、自诉效力
第十章 刑法规范的体系及其类型化
一、刑法体系的范畴
二、刑法的形式体系
三、刑法的渊源体系
四、刑法典的体系
五、刑法之外的准刑法体系
第十一章 世界各国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一、亚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二、欧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三、美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四、非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五、大洋洲主要国家的刑法典及其特色
第三编 功能原理:报应、预防、并合抑或规制
第十二章 刑法的性质及其功能
一、刑法的定义及特征
二、刑法的属性及类型
三、刑法的机能与功能
第十三章 刑罚的根基性原理:报应、惩罚与正义
一、报应、惩罚与正义概述
二、作为刑罚根基的渊源
三、刑罚的根基及预防目的
四、刑罚的根基与刑法原理
第十四章 刑罚的功利性原理:报应与防卫的博弈
一、功利刑的最早渊源
二、功利刑的演变发展
三、功利刑的功能分层
第十五章 刑法的功能性原理:从报应、防卫、并合走向规制
一、报应与防卫的评判及阶段论分析
二、报应与防卫的博弈走向并合主义
三、并合主义的全面提升及回归规制
第四编 解释原理:认识论、发展论与实践论
第十六章 刑法解释认识论:范畴的界定与价值的拓展
一、刑法解释及其溯源
二、刑法解释的目标及其类型
三、刑法解释的原则及其方法
四、刑法解释的价值及其拓展
五、影响刑法解释的诸多因素
六、刑法解释学与刑法教义学
第十七章 刑法解释发展论:方法的位阶与类型的发展
一、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
三、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
四、刑法解释的阶段性抉择
第十八章 刑法解释实践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
一、刑法解释的症结:法律漏洞的填补与刑法坚守
二、刑法解释的立场:类型思维与法律论证
三、立法文义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四、司法文义解释:最高法与最高检
五、司法判例解释:最高法公布的判决裁定
六、司法检例解释:最高检公布的检察案例
七、学术理论解释:专家学者的解释及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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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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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说它古老是由于自人类社会产生以降,为规范人类行为,达致社会和谐有序,人们竭尽包括刑罚在内的一切规制手段。古今中外的每个政权或国家几乎毫无例外地颁布和施行刑律或刑法,并且历史上许多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及法学家都对犯罪与刑罚有过精辟的论述。说它年轻是因为尽管人类社会使用刑律或刑法的历史源远流长,但刑法学及其学科的真正建立不过二三百年的历史,在我国或许只有近百年的历史。尤其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法学及其理论体系,也只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事情。
1979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刑法》颁布,从此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没有《刑法》的历史。经过1997年的系统修改,包括自此以后的11个刑法修正案,我国的刑法立法呈现出当前的状况。可以说,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立法机关为适应社会变革中惩治犯罪的需要,除《刑法》外,还先后颁布过近30个单行刑法,并在百余部非刑事法律中设置有大量的刑事条款即附属刑法,以弥补《刑法》之不足,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
回顾这段历史,不仅应为我国刑法立法的长足发展而欣幸,也应冷静思考刑法学在几十年的历史进程中所暴露的问题,如修法较为频繁、适用仍有不足等。当然,1979年《刑法》的公布和1997年全面系统的修改,不仅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而且也在理论界掀起一次次注释和理论研究热潮。我国刑法可谓经历了从注释刑法到理论刑法,再由理论刑法到注释刑法的过程,从而形成了注释研究与理论探索并重的格局。尤其经过70多年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包括学习苏联的刑法立法与理论,以及改革开放前后我国自己的刑法理论与实践,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立法及理论研究成果,应当说我国经历了一个很好的理论积累和立法经验积淀过程;加之许多年来对中华民族几千年刑律文化的挖掘,这一切都是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中国刑法理论及指导刑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资本和专业基础。
目前或许有两项使命需要完成:一是根据我国目前和未来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打造一部真正适应我国社会经济与未来发展需要的刑法典,尤其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刑法典的研究、编纂和制定已迫在眉睫。二是应当着手考虑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刑法学科体系,尽快完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刑法学的基础理论与基本原理。不然,不仅整个刑法学没有出路,甚至刑法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也得不到应有的学术滋养和理论支撑。这不仅可能带来理论与实务的混乱,甚至可能使刑法学走向枯萎。当然,要完成这两项重要使命,核心的问题是人才培养,尤其是支撑我国未来刑法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的青年队伍的培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硕士研究生每年招收300多万人,其中法律专业就多达20万人。且学生刚入学课程太多、时间紧张,读书又一时弄不清头绪,刑法著作千万册,自己摸索会耗费许多宝贵的时间,研究刑法时在学习之初读一本具有历史纵深感或学科基本线索的书就显得非常必要。也就是说,作为一名研究刑法的学子及其相关人员,读一本一以贯之的刑法学原理著作,比较全面地了解刑法学说史及其发展脉络,就显得异常重要了。这样,其不仅较系统地掌握了刑法学的概貌和纵横刑法的经纬,且节省了寻找、比较、选择的时间,并能迅速进入学习刑法的通道,在入门的基础上使得自己能够根据具体兴趣和需要进一步选择更准确的方向深入研究下去。本书作者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和思路,经过5年多的努力和精心研究,完成了这部学术型的刑法学基本原理方面的著作。
本书主要有四大特点:(1)全面考察了古今中外的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历史文化体系,不仅梳理和建构了自人类社会产生以降的刑法学术史及基本理论知识体系,而且系统研究了世界各国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历史与现实立法例,不仅告知读者刑法立法及法典打造的基本方法,而且告诉读者如何梳理和研究刑法学及其理论的系统知识,不仅教会其如何“喝水”,而且提示其如何“取水”,从而为培养更多的刑法理论与实务人才奠定基础。(2)根据我国刑法文化的研究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刑法观和犯罪观、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刑法学的理论知识体系和我国传统刑律文化的积淀,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刑法立法、司法及其学术理论的观点和经验,试图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的刑法学科体系及其基本原理。(3)试图打造全新犯罪论体系的基本概念与范畴(如以罚为前提的罪的概念,刑法之内的重罪、轻罪和刑法之外的微罪范畴等),梳理和完善刑法学的学科主线,重新阐述和解释“罪刑关系”的实质含义,提出“罪责关系”的刑法学科主线新思路,预估和研判未来广义刑法学的“罪罚关系”范畴,系统阐述“罪”与“罚”的基本原理及其学科体系。(4)定位于刑法理论体系化与法典编纂制定相结合的实用研究思路,大胆提出建立“大刑法学”或“广义刑法学”的理论主张,不仅试图更新传统的注释刑法知识体系,而且指出纯理论刑法学可能存在的问题,使刑法学的研究内容介于理论与实务之间,试图总结一套理论刑法与注释刑法并重的现代化的刑法学理论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为博士生、硕士生乃至本科生们提供一本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刑法研究用书,使其能够快速进入刑法学系统研究的通道,而不至于长期处于犹豫、彷徨或抉择之中。
当然我们知道,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刑法学体系是一项艰苦卓绝的理论再造过程,也是一项宏大的学科研究系统工程。尤其是刑法典的编纂、制定更是一个浩瀚的社会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或一般功力所能完成,需要学界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青年刑法学人的持续奋斗。或许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理论观点会受到冲击、洗礼和挑战,更有待逐步清理、不断改造和完善。我们深知个人力量的渺小和单薄,深信众人拾柴火焰高,因此需要依靠全体刑法学人的智慧与力量,尤其是青年学人的创造力,希望本书能够成为一块改进传统刑法学的“引玉之砖”,更期盼我国学界研究尤其是理论与注释并重研究的日臻完善。这也正是刑法新学人的力量基础和宏伟目标,更是我国刑法学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再生根基,故应竭尽毕生去努力。
最后,让我们为中国刑法学未来的繁荣、馨香与进步共祝之!是为自序。
李晓明
谨识于苏州大学相门寓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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