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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宋玉,战国楚人,是史上与屈原并称的辞赋家,《文心雕龙》赞曰“屈宋逸步,莫之能追”。宋玉首创的散体赋开启有汉一代散体大赋之先河,在文学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刘刚、李骜二位教授的这本专著以地志文献为线索,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以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为实证,对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进行了深入翔实地研究,释解了宋玉研究中相关的历史疑案和注家贻误,提出了新的贴近历史真实的认知与解读,是一本图文并茂、雅俗共赏的宋玉研究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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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刚,中国屈原学会副会长、中国宋玉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乐府学会副会长,湖北文理学院宋玉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学研究,多年来重点研究宋玉及其作品。出版《宋玉辞赋考论》《宋玉研究资料类编》《宋玉批评史论稿》等;曾参编《中国古代文学通论(先秦两汉卷)》、《中国文学史》等教材。在《光明日报》(《文学遗产》)、《文艺研究》《文史》《中国文化研究》《社会科学辑刊》《江汉论坛》《中国诗歌研究》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80余篇。
李骜,湖北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乐府学会理事、中国屈原学会宋玉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诗歌、乐府学和宋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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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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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第一章?宋玉赋“阳城”与“下蔡”地望的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阳城的田野调查究
二、下蔡的田野调查与研究
第二章?宋玉赋“庐江”所指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古今“庐江”释说综述
二、相关“庐江”地望的田野调查
三、《鄂君启节》与《招魂》“庐江”的考辨
第三章?宋玉赋“巫山”所指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随州大洪山、巫山县阳台、汉川仙女山调查印象
二、随州大洪山、巫山县阳台、汉川仙女山之文献记载与情景描述
三、随州大洪山、巫山县阳台、汉川仙女山与宋玉赋描写之比较
四、巫山文化对宋玉赋神女的扬弃与重新接受
五、汉川文化对宋玉赋神女的承载、接受与渐趋边缘化
六、巫山文化与汉川文化接受宋玉赋神女情况之比较
七、宋玉赋巫山误为巫峡之巫山说溯源
第四章?宋玉赋“衡山”地望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系列调查印象
二、先秦秦汉文献中的衡山与其地望
三、“五岳”说中的衡山与其地望
四、隋唐以来关于“衡山”地望的争讼
五、结束语
第五章?宋玉赋“章华台”所指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湖北潜江市龙湾镇章华台
二、湖北荆州市沙市区章华台
三、湖北监利县旧县治章华台
四、湖北荆门市章华台
五、湖南华容县章华台
六、安徽亳州市城父镇章华台
七、河南商水县章华台
八、章华台遗址调查与资料分析小结
九、关于宋玉赋“章华”所指的讨论
附录 方志载关于章华台的文学作品
第六章 宋玉赋“郢中”所指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战国晚期楚都考索
二、战国晚期楚都调查研究
三、宋玉赋“郢中”所指考辨
中编
第七章?五市县宋玉宅遗迹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宜城宋玉宅
二、荆州宋玉宅
三、秭归宋玉宅
四、钟祥宋玉宅
五、临澧宋玉宅
六、调查总结
附录 湖北秭归县屈原故里田野调查与研究
第八章?四市县宋玉墓遗址综合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湖北宜城市宋玉墓
二、湖南临澧县宋玉墓
三、河南唐河县宋玉墓
四、安徽萧县宋玉墓
五、问题讨论
第九章?湖北应城市宋玉遗迹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宋玉确到过蒲骚
二、蒲骚遗址调查与考辨
三、宋玉到蒲骚的原因与相关问题
附录 关于《登徒子好色赋》“臣里”之所指
第十章?湖北云梦县宋玉遗迹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古地志记载与现代考古简报中的楚王城
二、楚王城遗址调查印象
三、楚王城遗址现状说明
四、楚王城与楚襄王游云梦
五、楚王城与宋玉行迹及辞赋创作
下? 编
第十一章 湖北宜城市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宋玉墓、宋玉宅资料分析
二、宋玉墓、宋玉宅调查印象
三、宋玉墓、宋玉宅的遗址问题
第十二章?湖北钟祥市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宋玉遗迹传说调查
二、关于“宋玉与钟祥”的讨论
三、钟祥宋玉遗迹不是历史真实而是文化真实的古迹
第十三章?湖南临澧县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宋玉遗迹调查
二、宋玉传说分析
三、关于宋玉在临澧及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十四章?重庆巫山县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高唐观、神女庙调查印象
二、文献中高唐观、神女庙及相关资料分析
三、关于宋玉赋巫山与高唐地望问题的讨论
第十五章?湖南汨罗市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
一、招屈亭、招魂台调查印象
二、相关文献资料与民间传说分析
三、关于宋玉等为屈原招魂问题的讨论
图版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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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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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宋玉,战国晚期楚国人,先秦著名的辞赋家。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说:“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载:“宋玉赋十六篇。楚人,与唐勒并时,在屈原后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二十八言:“(宜城)城南有宋玉宅。玉,邑人,隽才辩给,善属文而识音也。”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辨骚》称:“屈宋逸步,莫之能追。”宋玉的辞赋作品原本有集,班固《汉书》所载“宋玉赋十六篇”,很可能就是根据汉代流传的宋玉作品集做出的概括说明;唐魏徵《隋书·经籍志》著录“楚大夫《宋玉集》三卷”,后晋刘昫《旧唐书》、宋欧阳修《新唐书》亦著录有“楚《宋玉集》二卷”,证明唐宋时期《宋玉集》仍流传于世。据考,《宋玉集》的亡佚大略在南宋之际。当代所见的宋玉作品均见于传世的文学作品选本,汉王逸《楚辞章句》录有《九辩》《招魂》,梁萧统《文选》录有《风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对楚王问》,宋章樵注《古文苑》录有《笛赋》《大言赋》《小言赋》《讽赋》《钓赋》《舞赋》,元陈仁子《文选补遗》录有《微咏赋》,凡 14 篇。此外,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早期墓葬出土有题名《唐勒》的赋体作品一篇,有部分研究者认为当是宋玉的作品,若此,则今天可见之宋玉作品有 15 篇。宋玉的辞赋创作,在古代辞赋史乃至文学史上有着卓越的成就:(1)宋玉的辞赋创作取得了踵武屈原甚或与屈原并称的历史评价;(2)宋玉的散体赋创作开创了汉代代表性文体散体大赋的先河;(3)宋玉赋的问对体架构、韵散相间的语言、铺排夸张的描写、卒章见意的寓意成为赋体文学创作的基本要素,影响极其深远;(4)宋玉赋的创作主题开辟了后世文学题材的新领域,如悲秋、女性、山水、咏物等文学主题引领着历代文学的创作导向。关于宋玉及其作品的批评与研究,早在汉代就开始了,尽管随着历代文学思潮、学术倾向、研究视角、思维方式的不同,或褒奖其博辩瑰丽,或批评其微言淫浮,或评价其有屈原之遗风,或指斥其莫敢直谏,甚或说宋玉为礼法之罪人,但是批评的主流还是正面的,研究的大势还是实事求是的,可以说基本肯定了宋玉的文学建树与文学史地位。然而,现代的宋玉研究却一度将宋代以来的疑古思潮无限止地扩大化,不仅怀疑宋玉作品为伪托之作,甚至怀疑宋玉其人也是历史上的子虚乌有,致使宋玉及其作品的批评与研究不得不在疑古的思维定式与人造迷阵中艰难前行。尽管如此,由于当时的研究者找不出宋玉《九辩》和《招魂》为伪托之作的些许证据,并且又不能违背学术良知无视《九辩》和《招魂》的文学成就,因而只好承认这两篇作品的历史存在,承认宋玉在文学史上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随着出土文献《唐勒》赋的整理文本的问世,宋玉研究才走出了疑古时代,面对着赋体作品在先秦客观存在的事实,绝大多数宋玉作品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于是宋玉研究呈现出研究课题不断拓展、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研究内容不断深入的可喜局面。我的宋玉研究就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与学术环境中开始的。
我的宋玉研究道路,回顾起来,大致在 20 多年中爬过了五级阶梯。一是宋玉及其作品研究,二是宋玉批评史研究,三是宋玉研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四是宋玉赋地理与宋玉遗迹传说的田野调查与研究,五是利用出土文献、参考传世文献进行的更为贴近历史的宋玉赋研究。《宋玉辞赋考论》(辽海出版社2006年版)代表着我的第一阶段成果,《宋玉批评史论稿》(辽海出版社2016年版)代表着我的第二阶段成果,《宋玉研究资料类编》(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代表着我的第三阶段成果,现在为之作序的《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代表着我的第四阶段成果,第五阶段的成果《出土文献与宋玉赋研究》,目前也基本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
关于《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课题设置的缘起,是因为我在前三个阶段的研究中发现:关于宋玉赋中所提到的先秦地理名称,古注注释语焉不详,古今学者的研究又颇多分歧,然而这些地名对于解读宋玉及其作品则非常重要;关于地志文献中记述的宋玉遗迹传说,往往各自为说,特别是古今县志往往表现出借历史名人以彰显本土文化的撰著陋习,导致异说纷呈,鱼目混珠,真假不辨,然而这些遗迹传说对于考辨宋玉其人其行迹又有着不可或缺的参考价值。所以我在宋玉研究中,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总想能够尽可能地解决这些问题,为宋玉研究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历经多年的思考,我觉得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在于:(1)依据传世文献中的地志资料检索调查线索,厘清地名沿革,制定调查方案;(2)通过
田野调查获取调查对象的地理方位、地名迁徙、地形地貌等直观印象与相关信息;(3)结合宋玉赋文本特定的描写语境、行经地标与地理参照,比对地名所具有的信息是否符合文本特定的各种条件,以决定该地是否即为宋玉赋地名之所指;(4)同时还要举出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中相应的佐证,来支持自己的考辨与抉择。解决问题的思路虽然有了,积累的地志资料也基本完备,但还需要解决问题即实施田野调查与研究的客观条件。俗语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当初的我暗暗地祈祷“东风”的降临。
心怀这种宋玉研究的情结,2012年初,我受聘于湖北文理学院宋玉研究中心,来到了下辖宋玉故里宜城的湖北省襄阳市。“天时”眷顾我,“地利”青睐我,“人和”帮助我,我所期盼的“东风”终于吹来了!在学校特别是学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的精心准备,2013年初,我带领着调查小组正式开始了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工作。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我们将宋玉赋中提及的每个地名、地志文献中提及的每个宋玉遗迹和宋玉传说的分布区域作为调查研究的切入点,并根据文献记载中一个宋玉赋地名往往有多个不同承载地、一个宋玉遗迹往往存在着多个不同指认地的复杂情况,分设了15个调查研究专题。由于每个专题中大多包含着多个考察地点,例如宋玉赋中的“巫山”就存在地志记载与研究者指认的重庆巫山县巫山、湖北汉川县仙女山、湖北随州市大洪山三个考察点;宋玉遗迹中的宋玉墓就存在古地志资料记载的湖北宜城市、湖南临澧县、河南唐河县、安徽萧县四个考察点;因此我们的田野调查与研究必须按照专题计划有序地进行,逐步地展开。历经了整整五年,我们调查小组的足迹遍及湖北、湖南、河南、安徽、重庆五省市50多个考察地点;走访了所有考察地的相关专家学者、考古部门、文化部门和当地群众;参观了考察地所在的省、市、县各级博物馆、遗址园区、遗迹现场;即便无遗迹可寻的考察地点,我们也要根据文献记载的地理方位、距离里程等一切可能的线索,去寻访遗址的蛛丝马迹与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中拍摄了大量的影像资料,录制了大量的采访录音;在每个专题调查完成后,都要结合文献资料和前人的研究成果及时地写出相应的调查研究报告。五年来累计写出了 15 篇专题调查研究报告,最后形成了30余万字、200多帧照片的学术专著。五年的春去秋来,五年的四方奔波,五年的笔耕不辍,终于了却了一个钟情于宋玉研究的学者心中的一桩学术心愿,辛苦与付出在最后一个字落笔的那一刻早已被忘在了脑后,心中只有收获的欣慰,以及我对所有支持我、帮助我、关心我的人和我们调查小组中配合我完成田野调查的同事、同学的诚挚谢意。
关于15个专题的田野调查与具体研究,我为自己确定了五个必须恪守的学术原则。第一,调查印象书写的真实原则。我们的田野调查有些像考古工作者的考古调查,但又有所不同。我们只能去调查地表上的遗存,调查民间保留的相关信息,不能使用洛阳铲去勘探地表以下的文化秘密;只能凭借两只眼睛去观察,一个脑袋去做全景成像,不能使用遥感技术科学地整合整体的调查印象。正因为如此,调查印象的书写就几乎成了唯一的对于调查对象的实地报告手段,因而其书写是否真实就显得至关重要,如果出现哪怕是一点点主观色彩,那么就会影响调查对象描写的客观真实,就会导致最终判断偏离客观甚或背离真实,就会造成与某些地志资料相同的以主观意识的有色眼镜去观察客观现实的不可原谅的失误。如清《光绪华容县志》卷二《古迹》载:“章华台:县东赵家湖上南安县故址。宋知县胡绾筑台建亭。”又卷十四上《文》记有宋胡绾《章华台记》,文中有曰:“按《史记》楚灵王七年章华台成,杜预注云,南郡华容县,台在城内。盖古建县水北,自隋徙于水南,以此观之,所谓章华台于斯,焉是杜公之言欺我哉!而荆州监利县亦有是名,无所依据,当以史为证也。予到官之明年,因与二三士考古访迹,得故基于篁竹丛棘之间,而垣堑犹在,际天胜地为一邑之望。士请筑为壮观以增河山之色,予辞县帑空虚、丁力不可役也,士则又曰愿无烦于公家,我辈各以耘耕余力而治之。”请注意,据县志所载,今湖南华容章华台就是宋代一位县官凭主观意识借一方台地附庸风雅所认定的。其“考古访迹”,见台有“垣堑”之迹,便以为是章华“故基”,如此单凭后世迁徙来的华容地名称谓“举一反三”地想象,何其轻率,何其不负责任,以至于贻误千载。“殷鉴不远”,吾辈自当引以为戒。
第二,地志资料辑录的全息原则。地志等文献资料,是我们田野调查的线索,更是我们判断宋玉赋地名与宋玉遗迹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地志类文献资料特别是地方编撰的县志,有些对于某一地名或遗址的指认与记述并不一致,甚或观点针锋相对,前志说是,后志说非,古志说伪,今志说真;有些则是引述某一前说,人云亦云,转引而已,只记其然,不记其所以然;有些貌似几说并存,略加评点,以示兼容,而不做深考;还有些刻意巧辩,牵强为说,全然不顾学术规范,只为地方之私猎奇争胜。面对这些学术态度诚信有别、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着这样或那样问题的地志类资料,我们的做法是,先不计其是非正误,有说必录,以求辑录资料的客观全备,以避免因主观遴选而有所遗漏、因不能全息辑录而出现以偏概全之嫌,然后在考辨中以科学的思维论其是非,去伪存真,以可信的资料为依托,得出自己的学术判断。如《民国钟祥县志》卷四《古迹上·宋玉宅》说:“……王象之《舆地纪胜》于《长寿县·人物》内称:宋玉,郢人。……据是,则玉所居之地,在宋时为长寿,而后魏时之宜城县南,宋时之长寿在今则钟祥也。……《水经注》谓,宜城县南有宋玉宅,既称‘县南’,故决其在今钟祥也。……前《志》谓,郡学宫即玉故宅,盖沿唐宋以来之旧说,其由来固已久矣。”其说文字冗长,故摘其要而引之。其说为证明其言之有据,举《水经注》为证,说“《水经注》谓,宜城县南有宋玉宅,既称‘县南’,故决其在今钟祥也”,考《水经注》原文曰:“城南有宋玉宅。”县志作者将“城南”故意改为“县南”,虽只一字之差,却改变了郦道元的本意,“城南”是说宜城之旧县治楚皇城南,“县南”是说宜城县县境之南,如此篡改虽使宋玉宅在钟祥具有了立论“根据”,但却使其结论错上加错,其用心可谓“良苦”,其手段“自以为得计”,然而终究改变不了事实。面对这类的地志资料,若不辑录,则会背负辑录不全之名,对于考证宋玉赋地名与宋玉遗迹传说也会造成不能在驳论中立论的缺失。因而我为自己确立了“地志资料辑录的全息原则”,其出发点就是在“全息”的语境下,考辨是非正误,努力做出贴近历史真实的正确判断。
第三,调查印象、地志资料与宋玉赋文本比对的客观原则。有了调查印象的真实书写,有了地志资料的全息辑录,就有了考证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的可靠前提。关于考证的方法,我以为,最为关键的是将某地的调查印象和地志资料与宋玉赋文本相关的记述和描写做客观的比对,因为我们所要考证的不仅仅是某个地名或某个遗迹遗址是否在历史中曾经存在及其地望,而更重要的是它是否是宋玉赋的所指与宋玉遗迹的所在,以往研究者多以历史存在的地名或遗迹作对接式简单处理,而无视宋玉赋文本相关的记述与描写,这种释说往往存在着犹如“拉郎配”的尴尬。然而比对,必须客观,来不得半点主观地介入,否则比对就会失去应有的说服力与公信力。如宋玉《笛赋》中提到的衡山,古今注释者皆以为是今湖南之衡山。据《隋书·地理志》记载,历史上称衡山者有四处:南阳郡武川有雉衡山,在今河南南阳市北;庐江郡开化有衡山,在今安徽安庆市北,即今潜山县之天柱山;吴郡吴县有横山,一称衡山,在今江苏苏州市西南;衡山郡衡阳有衡
山,在今湖南衡阳市北。为什么古今注释者皆以为是今湖南之衡山呢?究其原因,一是湖南衡山从古至今名称未变,且被指为南岳,名声最显;二是因为其他三座衡山,有的多出一“雉”字,有的属于别称,有的后来改变了称谓,叫天柱山了。似乎湖南衡山是唯一可能的选择,然而这类注释仅仅做的是在已知地名为备选答案情况下的主观选择,而没有对各个选项作深入考辨的客观求证,因而具有“拉郎配”的嫌疑。这样做出的答案是否正确,当然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宋玉《笛赋》中关于衡山有详细的描写,“余尝观于衡山之阳,见奇筱异干,罕节、间枝之丛生也。其处磅礴千仞,绝溪凌阜,隆崛万丈,磐石双起;丹水涌其左,醴泉流其右。其阴则积雪凝霜,雾露生焉;其东则朱天皓日,素朝明焉;其南则盛夏清微,春阳荣焉;其西则凉风
游旋,吸逮存焉。干枝洞长,桀出有良”。如果拿宋玉赋文本的描写与湖南衡山进行客观的比对,问题就显而易见了,无论是湖南衡山的祝融峰、天柱峰,还是岣嵝峰,都不能与宋玉赋文本的记述、描写相吻合,仅仅是名称相同而已,因此可以说将湖南衡山与宋玉赋衡山的对接,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注释者出于主观意识的直言判断,而没有对判断的理据做客观的逻辑梳理。从客观比对的角度说,安徽衡山今称天柱山者,方能与宋玉赋文本的记述与描写相契合,当是宋玉赋之所指。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进一步考辨也证明了安徽衡山即今之天柱山在汉代乃至先秦的确被称之为衡山。足见,客观比对在宋玉赋地名考据求证过程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而比对的客观与否则关系着判断结果是否正确。
第四,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相结合的论证原则。对于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的考辨,客观比对获得的结果,还不能认为是最终的结论,还必须接受地志类文献与宋玉生平事迹等相关历史例证的检验。就地志类文献而言,研究者不仅要关注传世文献,还要关注出土文献中的相关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是将二者结合起来,这样才会使考辨的论据与论证更具实证性,更有说服力。因为出土文献可以称之为书写时代远远早于传世文献的更为可靠的文献资料,广义的出土文献除甲骨、金文、简帛等文字资料外,还包括出土器物内涵的历史文化信息,这一切均可以作为论证的依据。出土文献比之传世文献,没有在传世过程中由于传抄、刊刻甚至删改而造成衍、脱、讹、倒等文字的误差与信息的丢失,而保有着相对原始的书写状态与文化状态。如宋玉《招魂》提到的庐江,古人的释说分歧非常大:有据《汉书·地理志》为说者,洪亮吉指认庐江为今长江南岸安徽省芜湖市辖区内的小淮水;王夫之指认庐江为襄汉之间古卢戎国境内的古之维水,后世之潼水,今之渭水。有据《山海经》为说者,郭璞以为庐江即今江西之鄱江;郦道元以为庐江即明清之际所谓之天门水;朱珔以为庐江即今芜湖境内之青弋江。如此种种,都是在传世文献中寻找相应的地名而简单地对接为说。1957年和1960年,安徽寿县先后出土了战国楚怀王六年(前 323)所制的“鄂君启节”,共五件,其中“舟节”铭文记有“泸江”,这便为《招魂》庐江之研究提供了史失其载的古楚地名的新线索。谭其骧认为舟节“泸江当即庐江”,“即今安徽庐江、桐城、枞阳三县境内的白兔河”。黄盛璋认为庐江指芜湖境内于入江处与青弋江合流的小淮水。按:鄂君启舟节所记,庐江漕运与长江相通,可资参照的地名有枞阳与爰陵,二者均在今安徽境内长江两岸。据此,不在此范围内的庐江说,就必然被否定;若再以宋玉赋所言庐江在长江以北来判断,长江南岸的小淮水、青弋江也可排除。谭其骧所说的白兔河虽在江北,但其水名实难与作为河流名称的庐江发生联系,就连读音的通假也说不上。因此必须重新考证,如果依据出土文献鄂君启节所交代的庐江地望,结合安徽境内长江以北地区的地志资料,那么《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七《山川下》记述的古之龙舒水即今之杭埠河便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府志》载:“龙舒水,《左传》杜预注曰,庐江西有龙舒,即此水也(《舆地纪胜》)。”以此知,此水在古庐江国或庐江郡境内,其水名“龙舒”急言之便可读成“庐”字,极有可能是庐江国或庐江郡据以得名的地标性水流。因此,龙舒水最有可能即是宋玉赋所说的庐江所指。这便是我们运用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相结合的论证原则,提出的宋玉赋庐江的新说(详见本书《上编》第二章)。这一例证无疑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论证原则的可行性、实用性与有效性,它能够保证我们的研究既缜密且深入,从而得出贴近历史真实的结论。
第五,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考辨力求贴近历史真实的判断原则。上文说过,对于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的考辨,客观比对获得的结果,还不能认为是最终的结论,还必须接受地志类文献与宋玉生平事迹等相关历史证据的验证。就宋玉生平事迹等相关历史证据而言,由于传世文献的记述非常有限,不足以勾画出宋玉一生的创作道路与行径路线,这就必须通过宋玉作品考证其生活经历,以作品中提及的同时代人物、亲历之事件、曾经描写的山水胜迹及台馆所在为线索,做出基本的判断,这是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遗址考辨必须先期做好的基础工作。当然,这个先期基础,必须扎实、牢靠,贴近历史真实,否则便不能作为验证的根据。有了这个先期基础,才能验证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遗址在客观比对中获得的初步判断是否合乎情
理、事理与学理,是否合乎历史的真实。事实上,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遗址的客观比对与宋玉生平事迹等相关历史认知又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互证,亦可以互检。然而无论如何,二者有着学术追求的共同目标,即历史的真实。如宋玉《对楚王问》提到的“郢”,即楚国在战国后期的都城。据《史记》记载楚都“郢”凡有三处:(1)今湖北荆州城(一称江陵城)北纪南城之郢都,楚昭王或楚惠王时至楚襄王前期都此;(2)今河南淮阳故陈国都城,史称陈郢,楚襄王后期与楚考烈王前期都此;(3)今安徽寿县古城,史称寿郢,楚考烈王二十二年迁都于此,直至楚王负刍为秦所灭,是楚国的最后一座都城。三座称为“郢”的楚国后期都城,都得到了现代考古的科学确证,可谓历史上的真实存在,这与《史记》的记述完全一致。然而问题是,我们要求证的是宋玉赋所指的都城 —郢,这就必须在楚三座都城中做出选择。根据文本的语境,《对楚王问》是宋玉为回答楚襄王的质疑而作,因而文本中的“郢”一定指楚襄王时代的楚都。然而,楚襄王时代前期都于纪南城之郢,后期都于淮阳之陈郢,在二者中又必须再进行一次选择。据《史记》《汉书》记载,宋玉的辞赋创作是在“屈原既死之后”,又据学界认同的屈原之死为公元前277年,这一年楚襄王已迁都至陈郢,故而今河南淮阳古楚都城陈郢就成为唯一的选项。宋玉赋之解读者若以“今湖北省江陵县西北之郢都”作注,就与历史不符,注其为今河南淮阳古之陈郢,才是历史的真实。因此说,贴近历史真实的学术判断原则,既是本课题学术研究的不二思维定式,也是本课题学术规范的刚性操作法则。
恪守上述五项学术原则,历经了五年的田野调查与潜心研究,在调查与研究的最终成果——这本《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中,我们提出了一系列自己的新的看法:《上编》第一章认为,宋玉赋阳城所指当在今河南商水县境,宋玉赋下蔡所指当在淮河以南今之安徽寿县境内,宋玉赋所言意在用阳城与下蔡泛指楚都迁至陈郢后的楚国全境。第二章认为,将安徽舒城县龙舒水指认为宋玉赋庐江的说法当胜于以往的释说,不仅符合文本的语境,而且符合文本内在的逻辑。第三章认为,宋玉赋所描写的巫山当是今湖北省汉川市之仙女山,而非重庆之巫山。第四章认为,宋玉赋所描写的衡山,并不是南宋章樵以来注释者所说的湖南衡山,而是坐落于安徽西南的古有衡山、霍山之称的天柱山。第五章认为,宋玉赋章华台所指当是楚襄王仿建的位于河南商水县的章华台,而不是楚灵王所建的两处章华台。第六章认为,宋玉赋“郢中”之“郢”所指可以肯定是战国时期楚国的第二座都城 —今河南淮阳县遗迹尚存的陈楚故城 —陈郢。《中编》第七章认为,湖北宜城宋玉宅是宋玉之里居,湖南临澧宋玉宅是宋玉晚年居所,而湖北荆州、秭归及钟祥的宋玉宅均存在着附会的嫌疑。第八章认为,所谓的宋玉墓都未得到考古的认证,假如湖北宜城果真有宋玉墓,则很有可能是宋玉故里人们为纪念这位楚国文化名人而修建的衣冠冢;假如湖南临澧楚墓群遗址中果真存有宋玉墓,则很可能是宋玉死后的真身墓葬。第九章认为,今湖北省应城市境内的先秦蒲骚故地可能是楚襄王赐予宋玉的“云梦之田”,即史传“宋玉田”之所在。第十章认为,有理由推测,宋玉赋提及的“云梦台”“兰台”等楚襄王行宫建筑在湖北省云梦县楚王城遗址之中。《下编》第十一章认为,综合传世文献与现代考古发现,宋玉故里当在今湖北宜城市,宋玉宅当坐落在宜城东南郑集镇南的春秋时期之楚故都 —楚皇城古城遗址内的南部区域,宋玉墓当在楚皇城遗址北,今宜城市区南郊腊树园村。第十二章认为,湖北钟祥市宋玉遗迹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唐代该地被称为郢州后文人墨客借题发挥的产物,其宋玉遗迹类似于“东坡赤壁”当属于文化真实的遗存。第十三章认为,湖南临澧县望城乡流传的宋玉传说,尽管存在着与史实抵牾、怪诞猎奇等这样或那样的不可征信因素,但其中也存有可信的信息,这就是宋玉传说在此地而不是在其他地方流传的地缘事实。因此,我们认为,这些传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佐证,宋玉于临终前可能在临澧渡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段时光。第十四章认为,重庆市巫山县的高唐观和神女庙,不是宋玉《高唐赋》和《神女赋》中所写的巫山神女故事之源发地,与湖北钟祥一样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文化的真实。第十五章认为,即便《招魂》并非为招屈原之魂而作,宋玉为屈原招魂之事也不可轻易否定,古文献中记载的“宋玉招魂处”与民间的宋玉等为屈原招魂的传说也并非是望风捕影,而有着相对的可信性。在15篇专题调查研究报告全部完成之后,面对着每一篇报告的结论,我曾根据自己作宋玉研究的多年积累做了通盘思考,甚至是反向诘问。关于思考与诘问的结果,本人自以为能够以实证为立论的根据,能够客观地辨析古今曾经的说法,能够实事求是地把握结论的表述尺度,所作的这些结论不仅对于宋玉赋具体的篇章具有训诂词语、解诂寓意的阐释价值,而且对于宋玉生平事迹的深入研究也有着提供佐证的参考价值。这就是我对于这些研究收获感到欣慰的原因所在。当然,上述的新看法、新结论,代表着我与我们调查小组的学术思考、学术研究与学术判断,其正确与否,我们满怀信心地期待未来历史考古新发现的验证,同时也衷心希望相关专家学者的特别关注与批评指正。
时间过得真快,如今距本课题的完成已过去了两年多,在这本《宋玉赋地理、宋玉遗迹传说田野调查与研究》即将付梓之际,我感慨良多,实在还有很多话要说,这大概是年近古稀之老朽的老年“病症”,不过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那些不必要的唠叨。
是为序。
刘刚
2020年4月5日于六情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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