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赵白生
真正的自信,敢于自暴其短,甚至自我污名化。传记,一方面大红大紫、洛阳纸贵,成为纸媒时代的救命稻草。今年销量首屈一指的《备胎》,即是显例。另一方面,它官司缠身、备受诟病,里外不讨好,就连故纸堆里觅生活的文学史家也不拿它正眼相看,而是一股脑儿把它打入冷宫。这些文学史家往往是失败的传记家,在文学史里不惜笔墨大写特写文苑传,岂不怪哉!深而思之,其实不怪。存在决定本质,作家决定作品,“传记原教旨主义者”似乎一锤定音,但“解构分子”并不买账:
传记是“英国文学的病”。(75)
“弗洛伊德之所以厌恶传记,是因为它表现了一个人如何声称自己了解另一人,这主张危险且具有误导性。”(92)
“传记是一场血腥运动”。(104)
传记是一种“强奸……是对自我犯下的不可原谅的罪行”。(104)
诚哉斯言?文坛巨擘,如乔伊斯和纳博科夫,更是火上浇油,无不发挥其“毒舌”的强大本领,纷纷给传记家打棍子、戴帽子,措辞无不用其极:传记家是“传记鬼”(101)、“心理剽窃家”。流风所及,现代主义者和新小说家对传记避之唯恐不及,就不难理解。
“恐传症”弥漫西方,埃尔米奥娜 · 李(Hermione Lee)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步传记大师霍尔罗伊德(Michael Holroyd)的后尘,专辟一章,清算西方历史上的文类偏见与歧视。1999年,上个世纪末,霍尔罗伊德就敲响了清算的钟声,写了一篇反“恐传症”的檄文:《反对传记案》(“The Case Against Biography”),并置于《纸上文章:传记与自传的手艺》(Works on Paper: The Craft of Biography and Autobiography)之首,目的不言自明:
但我真正想一探究竟的是,我的传记作家同行们将如何为自己辩护,如何为传记伸张正义,如何发动反击。
But what I really want to find out is how my fellow biographers would defend themselves, what claims for biography they would make, and in what style they might launch their counter-attack.(19)
埃尔米奥娜·李的反击,虽然不能把诸如弗洛伊德、乔伊斯、纳博科夫等巨头一拳击倒,但她的组合拳断非花拳绣腿,而是步步为营,拳拳攻心。
组合拳的首招——史的轮廓,线条飘逸,颇有穆罕默德 · 阿里之风:“飞如蝴蝶,叮若蜜蜂。”(Float like a butterfly, sting like a bee.)虽然埃尔米奥娜·李开头声称,她无意把这本通识书写成通史书,但贯穿始终的线头依然是史。榜样传记,是按史的脉络梳理的;国家传记,缘史而作;偶像传记,依史而书;甚至全书的整体结构,也是按照传记史的内在逻辑而分主题勾勒的。纵通,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组合拳的重招,论的切口,洞中肯綮。通识书,即概论书的最大弊端在于,连篇累牍充斥着清单式罗列。作者的好意,用知识的火箭炮来密集轰炸,但读者并不领情,觉得吃了满口的鸡肋。埃尔米奥娜·李的《传记》,也有清单式罗列,而且还不少。但作者辅之以过渡性专题,如梦露专题、莎士比亚专题;更聚焦于里程碑研究,如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博斯韦尔的《约翰逊传》、斯特雷奇的《维多利亚名流传》。这样,清单式罗列相当于群众演员,过渡性专题略等于配角,专题性研究无异于主角。如此有层次感的通识书,自然让人像看了一部传记大片,余韵悠长,回味无穷。但最关键者,无论是清单式罗列、过渡性专题,还是里程碑研究,串起这些组合拳的是作者的史识——掷地有声的论断。例如,作者一一论述了“传记的十大规则”,而最后抛出的一条规则却是:
规则十:传记没有规则(19)
传无定法。横亘在面前的九条规则,似乎烟消云散。横通,令人自由附体,豁然开朗,充满着创造的冲动。
史的纵通,识的横通,有史有识,纵横交贯,让这部通识读本指向传记之本——传史之“赤裸裸”,记识之“坦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