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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人工智能与投资顾问相结合,产生了智能投顾。智能投顾是当今世界金融科技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具有低成本、低门槛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大量个人投资的理财需求与人类投资顾问数量有限的矛盾,有助于引导我国长期资金入市,促进投融资功能健全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本书通过正本清源式的研究,指出了智能投顾的可选规制路径与应然规范方案,以及由卖方投顾向买方投顾转变的发展方向,并主张建立适于规制智能投顾的信义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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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钟维,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和期货法。在《法学家》《清华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东方法学》《法学杂志》《月旦民商法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著作《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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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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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工智能与投资顾问的结合
第一节 智能投顾行业概述
一、智能投顾行业的兴起
二、智能投顾行业的特点
三、智能投顾的优势与潜在风险
第二节 智能投顾的概念及性质
一、对智能投顾及类似金融工具概念的考察
二、我国对智能投顾业务性质的认识发展
第三节 智能投顾的功能类型及运作模式
一、智能投顾的功能类型
二、智能投顾的运作模式
第四节 智能投顾的人工介入
一、对智能投顾人工介入情况的考察
二、智能投顾需要人工介入的原因
三、人工介入对智能投顾达到信义标准的影响
第二章 智能投顾的规制路径与规范方案
第一节 智能投顾规制的主要问题
一、智能投顾的规制方法
二、作为规制重点的全权委托型智能投顾
第二节 规制全权委托型智能投顾的可选路径
一、投资顾问与全权委托相区分的立法模式
二、允许投资顾问接受全权委托的立法模式
三、小结:两条可选路径
第三节 投资顾问路径下的规范方案
一、法律法规
二、行业规则
三、业务牌照
四、信义规则
第四节 资产管理路径下的规范方案
一、全权委托账户管理规范方案
二、全权委托账户管理与信托型资管产品的区别
第五节 我国对智能投顾的规制框架
一、“资管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评论
二、“资管意见”正式发布稿及评论
第三章 智能投顾的业务模式及其重塑
第一节 面向客户与面向机构的工具
一、广义的智能投顾
二、买方工具与卖方工具的区别
第二节 作为买方投顾的智能投顾
一、智能投顾是面向客户的工具
二、智能投顾的应然形态:买方投顾
第三节 作为卖方投顾的智能投顾
一、智能投顾形态的异化:卖方投顾与利益冲突问题
二、我国实践中智能投顾异化的原因
第四节 智能投顾业务模式的重塑
一、现有突围尝试存在的问题
二、对全权委托型投资顾问的需求
第四章 智能投顾承担信义义务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 智能投顾业务中的信义关系
一、认为智能投顾无法履行信义义务的观点
二、认为智能投顾能够履行信义义务的观点
三、智能投顾与客户之间信义关系的确立
第二节 我国针对智能投顾的规定及问题
一、“资管意见”的规定及问题
二、智能投顾信义规则的性质
第三节 投资顾问背景下的信义义务
一、我国规则
二、投资顾问信义义务的内涵
三、基础框架、特殊问题及监管回应
第四节 投资顾问的注意义务
一、适当建议
二、合理建议
三、最佳执行
四、全程监督
第五节 投资顾问的忠实义务
一、重要事实披露
二、自营交易规则
三、交叉交易规则
第五章 智能投顾承担信义义务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智能投顾的适当性义务
一、对智能投顾适当性义务的理论探讨
二、对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应达到个性化标准
三、落实智能投顾适当性义务的经验
第二节 智能投顾的信息披露
一、对商业模式的披露
二、对利益冲突的披露
三、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
四、落实智能投顾信息披露义务的经验
第三节 智能投顾的算法规制
一、智能投顾的算法风险
二、智能投顾算法的开发与利用
三、智能投顾算法的报备与披露
四、落实智能投顾算法规制的经验
五、基于深度学习的智能投顾的特殊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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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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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商事活动与创新实践异常活跃。与之相当的是,商法制度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使商法脱逸出“商人”“商行为”的支配地位,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商法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学科隶属于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其前身民法教研室是新中国最早设立的专门从事民商法教学与研究的机构,国内第一个民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最早接收民商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00年,以民商法教研室为骨干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成立,成为我国民商法领域唯一的教育*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988年、2002年和2007年,民商法学科连续三次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
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学科在既有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以实践中的商法思维面向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在商法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从立法论的视角,注重体系化、类型化的思考方法,强调制度及理论的建构性和体系性,为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建言献策;从解释论的视角,积极应对实践中亟待解决或新出现的问题,推动法律规范的正确解释和准确适用。
为推进商法各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推出“明德商法学文库”。纳入本文库的图书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第一,我国商法领域的主题研究专著。选取当前我国商法理论和商事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点疑难问题,结合最新的比较法资料和实务发展,展开深入的理论研究。本文库将推出的《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股权变动论》《证券交易制度比较研究》《保险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个人破产制度比较研究》《动产担保登记制度研究》《金融担保创新的法律规制》《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构造》等,既有我们承接的各级项目的结题报告,也有我们指导的博士论文,以期为我国商法的理论研究做出我们微薄的贡献。
第二,我国商事法的立法建议和报告。结合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的修改,以及期货法、典当管理条例、融资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将延请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就相关制度展开比较研究,举办由立法机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国内外学者参加的专题研讨会进行研讨。本文库将推出的《期货法立法报告与专家建议稿》《证券法修改立法报告与专家建议稿》《中国民法典担保法编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典当立法调研与比较观察》《融资租赁立法调研与比较观察》等,对我国商事法的制度建设提出我们的政策建议,为相关立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素材。
第三,各国商法最新立法、理论、实务译著。本文库将组成专家委员会遴选各国商法学出版物,引进版权,并组织具有相应理论水准、业务知识和外语水平的专家学者进行翻译。本文库将推出的《美国商法》《美国公司法》《美国证券法》《英国商法》《德国商法》《法国商法》《日本商法》《非洲商法》,既有世界各国的最新商法立法资料,也有在各国享有盛誉的商法学专著和教材,还有各国相关领域创新实践的业务指导书籍,以期对我国商事立法、商法学理论研究和相关业务的拓展提供可资借鉴的材料。
第四,我国商法评注与实务发展专著。以我国现行各商事特别法为研究对象,采取实践立场和规范立场,着眼于规范的解释、发展和体系的形成,本文库将组成编撰小组对各法条的规范意旨与功能、裁判法源、司法案型、规范的体系关联、法律效果和举证责任等进行梳理和研究,陆续推出《中国公司法评注》《中国证券法评注》《中国合伙企业法评注》《中国保险法评注》《中国破产法评注》《中国信托法评注》等。本文库还将选择部分金融创新业务品种,分析其中的交易结构和交易风险,探讨风险控制的不同模式和成本比较,论证创新业务的法理基础和交易实质,阐释其中的诉讼风险及有效的规避手段,推出《金融衍生品新问题与判解研究》《融资租赁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信托法新问题与判解研究》等。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进我国商法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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