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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部幽默的讽刺喜剧;在这部作品中,奥斯丁发出了作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小说是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
孙致礼先生口碑译本,特别收入维多利亚时代著名插画师休?汤姆森多幅高清黑白插图,生动再现经典画面,创设沉浸式阅读体验;
护封专色印刷,再现传神气质;内封精选高档艺术纸,精心烫印;小巧开本,圆脊精装,适合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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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天真烂漫乡村牧师之女凯瑟琳,结识了虚伪的索普兄妹,并与正直英俊的富家子弟亨利一见钟情,受亨利的父亲蒂尔尼将军盛情相邀去家里做客。在诺桑觉寺这个幽深、古老的宅子里,一向痴迷哥特小说的凯瑟琳因为脑海中的种种可怖幻影,在宅子里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冒险”之旅。虽然势利的蒂尔尼将军听信索普的一面之词,对凯瑟琳下了逐客令,但是亨利没有退让,经过重重曲折,终于和凯瑟琳喜结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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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英国女作家。生于乡村牧师家庭,创作长篇小说6部:《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以及去世后发表的《诺桑觉寺》和《劝导》。奥斯丁藉女性特有的精微观察力,真实展现了她周遭世界的小天地,活色生香的对白、构思精妙的情节和玲珑鲜明的人物令她独树一帜,她对两性关系的深邃洞察,对人性世事的清醒旁观,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在唤起我们跨越时代的深切共鸣。【译者简介】孙致礼,著名文学翻译家、翻译理论家,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深厚的中英文造诣和笔墨功力,在我国翻译界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所译文字精确、严谨、流畅,富有异国情调,深受读者喜爱。代表译作有包括《傲慢与偏见》在内的简·奥斯丁长篇小说六部、《呼啸山庄》、《苔丝》、《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和《瓦尔登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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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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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诺桑觉寺》是在简 ? 奥斯丁去世后,于1818年与《劝导》结集出版的。
据研究者考证,奥斯丁于1798年开始写作《诺桑觉寺》的初稿,1799年完成后,便搁置了几年。1803年,作者又对之做了修订,并取名为《苏珊》,于当年春天以10英镑的价格,将版权卖给了伦敦出版人克劳斯比。克劳斯比曾发过出书广告 :“《苏珊》:一部两卷小说”,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该书一直没有出版。1809年,克劳斯比表示愿意将书稿退给作者,如果作者能将10英镑退还给他。奥斯丁虽然手头十分拮据,却没有接受克劳斯比的建议。1816年,亨利 ? 奥斯丁买回了《苏珊》旧稿,让作者重新修订。
…………
简 ? 奥斯丁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又有谁会嫌它小呢?简 ? 奥斯丁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第一章
凡是在凯瑟琳 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天生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处境,父母的身份,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瑟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瑟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瑟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形态笨拙,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发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心性似乎同样不适宜做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份的幼儿时期的爱好,诸如养个睡鼠,喂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这就是她的习性,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 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瑟琳并非总是很笨,绝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2, 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她才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瑟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只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是一个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就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
凯瑟琳 ? 莫兰十岁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到了十五岁,她渐渐有了姿色,卷起了头发,对舞会也产生了渴望。她的肤色变得好看了,脸蛋也变得丰满红润起来,五官显得十分柔和,眼睛更有神气,身段更加惹人注目。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脏里脏气了,而是讲究起穿戴来,人越长得漂亮,就越干净利落。如今,她有时能听到父母夸她出落得像个人样了。“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好看,今天几乎漂亮起来了。”她耳朵里不时听到这样的赞语,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一个女孩子十五年来一向相貌平平,乍一听说自己几乎漂亮起来了,那比一个生来就很美丽的少女听到这话要高兴得多。
莫兰太太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可惜她的时间全让分娩和抚养幼小的孩子占去了,自然顾不上几个大女儿,只能让她们自己照管自己,因此,也就难怪凯瑟琳这么个毫无女主角气质的人,在十四岁上居然宁可玩板球棒球,骑马或四下乱跑,却不喜欢看书,至少不喜欢看那些知识性的书。假如有这么一些书,里面不包含任何有益的知识,全是些故事情节,读起来用不着动脑筋,这样的书她倒也从不反对看。然而,从十五岁到十七岁,她在培养自己做女主角了。但凡做女主角的,有些书是势必要读的,记住内中的锦言,借以应付瞬息多变的人生,或者用来聊以自慰,而凯瑟琳也把这些书统统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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