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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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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黑一雄原著出版方Faber&Faber于2022年推出了全套石黑一雄作品系列,封面设计风格延续《克拉拉与太阳》,封面正中“开窗”的设计理念非常有辨识度,整体颜色如彩虹般清新。而译文社在Faber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工艺和设计升级。首先原版封面“开窗”为假磨切,译文社则沿用广受读者好评的中文版《克拉拉与太阳》的设计方法,护封开窗为真磨切,并将原版有限的开窗图案补足、拓展到整幅版面,同时硬封采用布面彩印工艺。整个封面设计结合了纸张和布面两种材料,艺术感与质感拉满,带来视觉与触觉的双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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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彩虹布面石黑一雄作品”系列将收入石黑一雄全部九种作品,包括《远山淡影》《浮世画家》《长日将尽》《无可慰藉》《我辈孤雏》《莫失莫忘》《小夜曲》《被掩埋的巨人》和《克拉拉 与太阳》。新版文集封面将采用英国著名出版公司Faber&Faber的新版“石黑一雄作品”设计(现已联系购买Faber版的封面)。 英国伦敦,1930年代。少年得志的克利斯托夫?班克斯已经是全英国闻名遐迩的大侦探,他的破案传奇早已在伦敦社交圈中口口相传。然而,多年来,一桩未解的悬案却久久地在名侦探的心头挥之不去,那便是儿时他生身父母在旧上海滩的离奇失踪案。“追逐着父母消逝的暗影”,我们的主人公从纸醉金迷的伦敦上流社交圈一路寻觅,最终回到了侵华日军炮口下的上海。这绝非一次温存的归乡。在这座曾经车水马龙,如今遍地狼烟的城市中,等待着他的是一个黑暗的秘密,一个残酷的真相,而他那福尔摩斯式的童话人生也将如同他的儿时故乡一样,化作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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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石黑一雄,日裔英国小说家,1954年生于日本长崎,与奈保尔、拉什迪并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石黑一雄的作品并不多,但几乎每部作品都获得重要的文学奖项;1995年英女王授予石黑一雄文学领域的大英帝国勋章,1998年获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2017年因“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发掘了隐藏在我们与世界的虚幻联系之下的深渊”而获诺贝尔文学奖。2021年小说《克拉拉与太阳》因其人工智能题材在文坛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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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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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试读】
第一章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顾姑妈要我返回什罗普郡的期望,离开剑桥南下,决定未来在首都发展,于是租下肯辛顿区贝德福德花园街十四号b室这间小公寓。如今回想起来,夏天就属那年的最美好。在寄宿学校,在剑桥读大学的时代,我长年生活在人群里,到了伦敦可以独来独往,真是惬意。我喜欢伦敦的公园,还有大英博物馆宁静的阅览室;兴致来了,就在肯辛顿区的街道逛一整个下午,天马行空想着未来的计划,走久了便把脚步稍歇,赞叹在英国这个国家,连这样的大都会区,也看得到爬墙虎、长春藤攀爬在雅宅门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这样的信步漫游里,我与老同窗詹姆斯?奥斯本不期而遇,发现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过不妨上来小坐。尽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谁到过我的住处,我却有信心他会接受邀请,因为这住所可是精心挑选的。房租虽然不贵,房东太太的装潢却十分不俗,散发着维多利亚前朝的悠闲;白天时分,客厅里阳光充足,陈设着一座年代久远的长沙发,还有两张舒适的单人扶手沙发椅、一个古董杯盘柜,以及一屏橡木书橱,里头满满地摆着一套老旧欲碎的百科全书——我相信这些东西正合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刚接下这栋公寓的时候,我就步行到骑士桥买了一套安妮女王风格的茶具、几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饼干。几天后,奥斯本真的突然在早晨时分来访,我便能以茶点招待,并且有十足把握——他绝对想不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别的访客。
在头一刻钟里,奥斯本在客厅里四处走动,又赞美我公寓好,又东看看、西摸摸,还不时探头往窗外望,夸这里的街景新鲜。看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在长沙发上安坐下来,我们这才开始叙旧——聊我们的近况与昔日校园友人最近发生的事。我记得我们谈了一会儿各个工会的活动,话题就转向了德国哲学,这场辩论漫长而愉快,展现出我们在不同学府里各自修成的功力。接着奥斯本又起来走动,一边高谈阔论他未来的各种计划。
“我打算到出版界,没错。报社、杂志社,这类机关。不瞒你说,我想辟个专栏,谈论政治、社会议题。当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决定不从政的话。我说班克斯,你真的还没想过自己未来要干什么吗?瞧,前程就在那儿。”他指向窗外。“你总有些什么计划吧?”
“也算有,”我报以微笑。“是有那么一两件在心里,到时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芦里卖什么药?别卖关子,就说何妨!不说看我怎么拷问你。”
我还是没露半点口风,过了一会儿,我就把话题引开,跟他辩一些哲学、诗歌之类的闲事。约莫中午的时候,奥斯本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利有个午餐约会要赶赴,便收拾起随身的东西。人走到门边却又转身说:
“对了,老兄,有件事差点忘了。今天晚上我要参加一个宴会。主客是伦纳德?艾弗夏,就是那位商场大亨,主人是我家族的某位长辈。现在才讲有点仓促,不过,不知道你肯不肯赏光?我可是诚心诚意。老早就想跟你提,不巧都没谈到这上头。地点是在查林沃思。”
他看我一时没有答话,靠近一步对我说:
“我邀你是因为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以前总是拿我的‘家世不凡’来审我。少来了,现在可别跟我装傻撇清。你当年严词拷问起我来可是一点儿也不饶人。‘家世不凡?你给我说清楚一点,是怎么个不凡法?’好吧,现在机会来了,就让班克斯老兄自己亲眼来看看‘家世不凡’是怎么回事吧。”他接着还摇了摇头,仿佛在回想往事。“可不是?以前在学校里,你可真是怪胎一个哟。”我相信我是到这个节骨眼上,才接受了那晚的邀约——那一晚对我的影响,比我想像的还深远许多,这点往后自然会说明——奥斯本最后这句话听来刺耳,我且藏起愠色,送他出门。
事后我坐了下来,烦闷竟又浮上心头。事情是这样子,我心下忽然灵光一闪,明白了奥斯本那句话指的是什么。其实,整个学生时代里,我一直听人说奥斯本如何“家世不凡”。只要提到他,总是会听到这个说法,我相信,就连我提到他的时候,也会适时地用上几次。我经常暗自思忖,他这个人尽管长像、举止跟我们其他人殊无二致,却与王公贵族、各派权贵有讳莫如深的关系。然而他指控我“严词拷问”他,我可是怎么想也没那回事。他的背景确实让我在十四五岁时纳闷不已,不过奥斯本跟我在学生时代并不算亲,在记忆里,我们两人凑在一块儿,也就只有那么一次。
那是一个有雾的秋晨,我们两人并坐在一家乡间客栈外的矮墙上。我猜想我们应该上中学五年级了。我们在一场越野赛跑里,负责指示路线,就等选手破雾而来,经过附近的田野,我们便把正确的方向指出来,前面有条泥泞小径等着他们。我们看看时间还早,选手还不会到,就随便聊了起来。我肯定就是这一次,我问奥斯本究竟他家里有哪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奥斯本尽管言行浮夸,本性倒还算谦虚,只顾左右而言他。我追问再三,他拗不过才说:
“班克斯,你就饶了我行不行。全是胡说八道,哪有什么有头有脸的。谁没认识几个人嘛,大家总是有爹娘、亲戚、世交等等。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让别人弄得神秘兮兮的。”他忽然发现自己言语唐突了,转身碰碰我的手臂。“真不好意思,老哥。我这张嘴就是会闯祸。”
这个“失言”似乎让奥斯本比我还难过。若要说这件事这么多年来一直留在他心头,那也未必不可能,因此他邀请我当晚陪他去查林沃思俱乐部,也算是弥补当年失言之过。其实,那个有雾的早晨,虽然他言语的确失当,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我那些贫嘴的同学,对于别人的种种不幸,有哪桩不是大家抢着调侃的,偏偏每个人一提到我父母不在,都肃穆哀戚起来,老实说,后来我还真是看不下去呢。其实别人也许觉得奇怪,但我自己对于无父无母这件事——甚至没有什么近亲在英国(除了什罗普郡那位姑妈以外)——早就不觉得有什么不便之处。我还常跟同学说,读我们这种寄宿学校,大家都得学会过没父没母的日子,我的情况并没有特殊到哪里。总之,如今回顾这段往事,我对奥斯本“家世不凡”的着迷,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当时自己的人际关系,完全止于圣邓斯坦中学的围墙之内。而我一点也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也会为自己建立这样的人脉,出人头地。然而,或许我相信从奥斯本那里可以学到个中奥妙,学到这种事情的原理。
不过,我刚才说奥斯本离开前说的话让我听了刺耳,并不是指他说我多年前嘴上不饶人。其实我不以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脱口而出的评语,说我“以前在学校里,可真是怪胎一个”。
事实上,奥斯本那天早上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为我记得我已加入英国的学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刚到圣邓斯坦的头几个星期,我也没做出什么让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第一天为例,我记得我就发现了许多学生站着交谈时,有一套肢体语言——把右手插进背心口袋,说到什么重点,左肩便如耸肩般上下晃动,作为强调。我清清楚楚记得,就在这到校的头一天,我已经把这套肢体语言运用得相当纯熟,没有哪个同学察觉什么异样或者想趁机取笑我。
我就这样胆大心细,迅速吸收其他肢体动作、语句转折、同侪惯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于掌握这个新环境里更深层的主流道德观与礼节,自然不在话下。我当然立刻就明白,我最好不要公开畅谈自己对于犯罪行为与侦察手段的看法——这个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里是家常便饭。这个部分我做得十分彻底,即便到了我在圣邓斯坦的第三年,校园里失窃事件频传,全校掀起一阵侦探热,我还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时仅虚应一下。无疑也正是心中还残留的这种处世态度,让我在奥斯本来访的那个早晨,不肯多谈自己的“计划”。
然而尽管我想办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象中,我在学生时代还是至少有两件事显示我放松了警戒,让别人瞥见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当时,我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到了今天当然就更不可能这么做了。
较早的那次,发生在我十四岁生日那天。我当时的两个好友,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带我到镇上的茶点铺,享用烤饼与奶油蛋糕。那是个下雨的周六午后,店里座无虚席。于是每过一会儿,就会有满身雨水的镇民走进店里,四处看看,然后对我们投以不满的眼光,仿佛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把桌位让给他们。还好老板娘卓丹太太向来对我们照顾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们更觉得有十足的权利占用店里最好的桌位,就在飘窗旁边,窗外还有小镇的广场可以欣赏。那天我们聊什么,我大半忘了;不过等东西吃完,我的两个同伴相互使了几个眼色,索顿—布朗把手伸进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装成礼物的包裹给我。
我动手撕开包装,才发现这个包裹不知道裹了几层,每当我揭去一层,却发现里头还有另一层,我的朋友就会哈哈大笑。这一切都显示,包裹拆到最后,里头的东西恐怕是要开我玩笑的。最后,从包裹里头冒出来的,是一只覆着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开,掀起盒盖,里头是一把放大镜。
此时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并没有什么改变;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镜早已历尽沧桑。我记得我当时就看出这点,还发现它的放大效果绝佳,而且出奇地沉重,还有,那象牙镜柄有一边完全剥落。有一点则是后来才发现的——上头的镌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镜才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于苏黎世制造的。
收到这件礼物,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欢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镜,把桌上成堆的包装纸扫到一边——我猜我正在兴头上,也不管包装纸有没有掉到地上——立刻用它来端详桌布上的奶油渍。我聚精会神地看,只是隐约听到我两个朋友捧腹狂笑——这个礼物显然就是要调侃我一番。等我抬头,总算感觉到有点尴尬,他们也不好意思地静了下来。这时候索顿—布朗挤出个戏谑的表情说:
“我们觉得,既然你立志要做侦探,你会需要这种东西。”
到了这个节骨眼,我灵机一动,虚应了一下,假装他们这个玩笑开得戏而不谑。不过,我猜想我那两个朋友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莫名其妙,于是茶点铺里的气氛再也无法恢复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说,此刻那把放大镜就在我眼前。调查“曼纳林案”时我用到它;最近在“特雷弗?理察森事件”里,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镜也许不是通俗悬疑故事里必要的装备,不过它用于搜集某一类证据时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这件罗伯特?索顿—布朗与拉塞尔?斯坦顿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大概还会随身携带好一阵子。注视着它,我心头有个想法: 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如今看来,他们嘲弄的是他们自己。只可惜我不可能确定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更无法确定,我心中暗许的志向,在我重重隐藏之下,他们如何窥得一斑。斯坦顿谎报年龄志愿参军,在第三次伊普尔战役一战时的一场血腥战役,发生于1917年。里阵亡。索顿—布朗据说在两年前死于肺结核。总之,两人在我到圣邓斯坦的第五年离开了学校,等我听到他们的死讯,我们早已失联多时。我还记得索顿—布朗离开学校时我有多失望——他是我来英国以后,唯一真正的朋友;在圣邓斯坦后来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类似情况,发生在几年之后——在六年级下学期——不过这事我反而记得没那么仔细。说真的,这件事的前情与后续,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只是有个印象:我走进教室——“旧隐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阳光正好从狭窄的修道院窗户泄下,照亮了悬浮在空中的灰尘。老师虽然还没到,不过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迟,因为我记得同学已经三五成群坐在书桌、长椅、窗台等处。我走近五六个同学围成的一群,他们忽然全都转过头来看我,我当下明白他们正在谈我。我还来不及说什么,其中一位叫做罗杰?布伦瑟斯特的同学指着我说:
“他想当福尔摩斯,未免矮了点吧。”
有几个同学笑了出来,笑声里倒没什么恶意,这就是我所能记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没听到有人谈到我想成为“福尔摩斯”的壮志,但过后不久,却觉得心头有根拔不掉的芒刺,担心我的秘密已经曝光,成为我不在场时的话题。
顺带一提,在我进圣邓斯坦之前,周遭的情势就已经让我觉得,我得小心避免碰触到我做侦探的志向这个话题。因为我到英国的头几个星期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姑妈什罗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有的绿地上闲逛,在潮湿的蕨丛之间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编造出来的侦探故事。如今只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戏份;此外,由于我感觉到从木屋可以看见我的一举一动,因此我怀着戒心把剧情动作缩小,台词则咕哝在嘴里,压着嗓子念——这跟过去我与秋良奔放不羁的惯用方式完全不同。
如此小心翼翼,终究还是徒劳。一天早晨,我在我阁楼的小房间里,无意间听到楼下客厅里姑妈跟客人在说话。原本我并不在意,可是他们忽然把声音压低,让我心生好奇,不由自主地蹑起脚步,溜到楼梯转角处,靠在扶栏上。
“他一去就是好几个钟头,”我听到她这样说。“才这么大的孩子,就这样整天自己一个,不理别人,简直有问题。他好歹也该看开了。”
“其实也难为他了,不是吗?”客人说。“才多大,就经历了那些事。”
“他这样闷着也没有好处,”我姑妈说,“他不愁吃、不愁穿,退一步想想,还算好命的了。这么久,也该看开了。我是说,不要再这样钻牛角尖。”
从那天起,我就不再去那块公有的绿地闲逛了,而且渐渐在各方面把“钻牛角尖”的样子收藏起来。不过,当时我只是个小毛头,夜阑人静躺在阁楼的房间里,听着地板吱吱作响——那是姑妈在木屋里走动,给时钟上发条,还有喂猫——我常常就在脑子里又把所有的戏码排练一番,就像秋良跟我从前做的那样。
还是回头谈谈奥斯本光临我肯辛顿寓所的那个夏日吧。我不希望让人以为我念念不忘他说我是“怪胎”,这事只怕没一会儿就被我抛诸脑后了。其实,奥斯本走后一会儿,我自己也跟着出门,心情还算不错,没多久就到了圣詹姆斯公园,在花坛间溜达,心中愈来愈期待当晚的聚会。
回想起那个下午,我的印象是,照理说我该觉得有点紧张才对,可是我一点也不,正是这种愚昧的傲慢,带着我度过了早年的伦敦岁月。我自然明白那天晚上我将见到的场面,那层次绝不是我在大学里见识过的;此外,也可能碰到我还不熟悉的应对礼节。不过,我觉得以我向来的精明,总有办法化解这类难题,大体上可以让自己举止合宜。我在公园闲逛时,心中关注的是别的事。当奥斯本提及某些“家世不凡”的客人时,我立刻假想其中至少包括几位当时顶尖的侦探。我猜想那天下午,我花了许多时间练习要怎么把自己介绍给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甚至是乔维尔教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练习,要怎么在谦虚中带着几分自重,陈述自己的雄心壮志;我想像其中会有人怜惜我这个后生晚辈,提供我种种建议,坚持要我将来若有什么不懂的一定要去问他。
当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尽管现在回顾起来,却因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别具意义。我当时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国,侦探通常不参与社交聚会。倒不是没人邀请;我自己最近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时髦的社交圈子向来想要把当时出名的侦探拉进自己的圈子里,只不过这些侦探常常也是诚恳而离群索居的个人,他们投入工作,一点也不想跟别人交往,更别提参加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了。
如我所说,那天晚上到达查林沃思俱乐部时,我并不了解这点。我有样学样跟着奥斯本向制服体面的门房愉快地打个招呼。可是才走进二楼拥挤的厅堂,没几分钟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发生的确切情况如何——因为我没时间确定在场的是哪些人物——只不过我凭直觉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兴奋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以为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乔维尔教授会在这里,跟眼前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张熟魏地交际。说真的,整个下午我想得天花乱坠,而实际情况竟是如此,其间的巨大落差让我在诧异之余手足无措,至少一时之间无法回神,结果有半个多钟头,即使我心中不愿,却也不敢离开奥斯本身边。
我敢说,就是这种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让我如今忆起当晚的许多景象,都显得有点夸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现在回想起那个房间,我就觉得好暗;尽管墙上有壁灯,桌上有烛火,头顶上还有一盏大吊灯——却无一挥得去笼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则是过厚,大家走动时不得不拖着步伐,而环顾室内各处,一些头发泛白、穿着黑色上装的人全都这么做,有些还把肩膀向前倾,仿佛顶着强风走路。托着银盘的侍者也一样得向前倾个角度才能跟客人交谈。在场的女士没有几位,却又出奇地内敛,几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礼服的森林里,失去踪影。
我刚才说了,我很确定这些印象并不准确,不过那个晚上在我心里留下的就是这副光景。我记得我像个木头人似的,别扭地站在奥斯本身边,反复啜着杯中的饮料,奥斯本客气地与客人交谈,一个换过一个,客人们大都长我们足足三十岁有余。有那么一两次我想加入交谈,不过我的声音很显然稚气未脱,更何况他们谈论的人或事,我都一无所知。
后来,我愈想愈气——气我自己,气奥斯本,气这一切。我觉得我有十足资格鄙视身边的这些人;他们大部分都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没有半点理想抱负或是对大众的责任感。仗着胸口的怒火,我终于离开奥斯本身边,在昏暗中到房里的别处走走。
我来到一处微弱光环笼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盏小壁灯。这里人没那么挤,我发现有位年约七旬的银发先生背对着房间抽烟。我看了一会儿才明白,他凝视着一面镜子,那时他也察觉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开,他却向镜中的我说:
“玩得愉快吗?”
“还不错,”我报以浅笑。“托您的福。这场面可不小。”
“有点混乱哦?”
我迟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许有一点吧。是有那么点儿,先生。”
银发先生转过身来,仔细把我打量一番。接着才说:“这里头谁是谁,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别想认识,我可以代为引见。你觉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辈真是感激不尽。”
“好说。”
他向我靠近一步,环顾屋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眼前。接着就在我耳边说,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并且把人指给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为我补上“这位是银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气没那么大的,他会把这个人的事业做个摘要说明,并告诉我这个人为什么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谈到离我们极近的一位牧师时,他冷不防地岔开话题说:
“哪,我看你没在听哦……”
“真是对不起……”
“无妨,无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
“我保证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顶一顶我的手臂。“你觉得她美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妥。我委实无法否认,我分心去看了左侧约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妇,她正在和两位中年男士聊天。不过实情是,刚看第一眼,我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姿色可言。情况甚至可能是这样子的: 在那个时刻与地点,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么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质,那是我后来才得到验证的。我看到的是位娇小得像个小精灵的少妇,留着及肩的黑发。尽管当时她显然想讨好与她交谈的男士,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笑容随时都可以立刻变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耸,有如鹰隼,她的姿态泄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围注意到一种特质——可说是严厉而苛刻到无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主要就是为了这点,我才如此醉心地注视她。
正当我们还在对她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向我们望过来,认出我身边的同伴,对他冷冷一笑。银发先生也回礼,并且郑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着,同时把我带开。“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小伙子,倒不必浪费时间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实在像个乖小孩儿。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言。我这位向导,虽然在此之前都用心良苦地为我解说他点到名的客人的背景资料,这回却只说了姓名,显然认为我也闻名已久。因此我就顺势点头说:
“说的也是。原来那就是亨明斯小姐。”
老先生又停了下来,找了个新的山头开始瞭望。
“让我看一看。我猜你正在寻找可以提拔你的贵人。猜对了吧?别担心。我自己年轻的时候也玩这套。还有谁在这儿。让我看一看,今天有谁来了?”接着,他忽然转身问我:“你刚才说,你的人生抱负是什么?”
在此之前,我根本什么都还没谈到。不过既然如此,我迟疑了一下,便明白地告诉他:
“侦探,先生。”
“侦探?这个嘛……”他的目光继续在室内搜寻。“你不会是指……警探吧?”
“我指的是私人的咨询服务。”
他点点头。“那当然,那当然。”他继续抽了口雪茄,心思重重。接着他说:“你不会碰巧对博物馆有兴趣吧?那边那个家伙,认识他好多年了。博物馆。骨头、古物,那类东西。没兴趣?我想也是。”他继续环视屋内各处,有时伸长脖子好把人看个清楚。“当然啦,”他最后开口说道:“许多年轻人梦想要当侦探。我敢说,在我年少轻狂时也做过这种梦。你这个年纪的人,心中充满理想抱负,一心想做名震一代的大侦探,单枪匹马就除尽世上所有恶人。值得嘉许。不过,说真的,小伙子,不妨这么说吧,你好歹也有别的退路。因为过个一两年,恕我直言,反正过不了多久,你对世事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没有兴趣从事家具业?我会问,是因为那边那位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哈米什?罗伯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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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亨明斯从我们身边走过,银发先生再度向她点头致意。她以高傲的优雅穿过人群,目光左右搜寻还有谁配站在她身边——我这么觉得。她注意到我的同伴,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回礼,就跟刚才一样,不过脚步半点也没减缓。有那么一刹那,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转瞬间就把我抛诸脑后,我还来不及对她微笑,她早已穿过人群,走向房中另一个新发现的目标。
晚宴会结束后,我和奥斯本共乘一辆计程车急驰回肯辛顿区,我试着从他那里多套点关于莎拉?亨明斯的事。奥斯本虽然满口说那晚的聚会真无聊,其实他满意得很,急着要仔仔细细地跟我说,他跟哪些达官贵人谈了多少事情。看来我不装出求知若渴的样子,是不可能让他把话题转到亨明斯小姐身上的。好不容易我才把他的话头引到亨明斯小姐的身上:
“亨明斯小姐吗?这个嘛,我想起来了。曾经跟海列特—刘易斯订婚。你知道的,那位指挥家。接着,海列特—刘易斯就在艾伯特亲王纪念厅举行舒伯特作品的音乐会,就去年秋天。记不记得,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我向他承认,不曾听说这件事,奥斯本继续说:
“他们差点要把椅子砸过去,还好椅子都钉死在地上。《泰晤士报》有个记者还形容那次演出是‘胡搞乱来’呢。还是用‘污辱乐迷’这个字眼?反正他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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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那场音乐会?”
“这个嘛,反正事情闹得很大。引起不小的骚动呢。我是说,她解除婚约这件事。不过,班克斯,今晚那些人真是无聊透了。你觉得等我们上了那个年纪,会不会也变成那样?”
离开剑桥后的头一年里,大半拜奥斯本的交情所赐,我发现我每隔一阵子就有时髦的社交宴会可以参与。那段人生,现在蓦然想起,觉得当时真是不务正业。我周游于晚宴、午餐聚会、鸡尾酒会之间,通常都在布卢姆斯伯里区以及霍尔本区的公寓里举行。我下定决心要改掉那夜我在查林沃思表现的别扭,我在这类场合的表现也日益稳健。一点也不假,有那么一阵子,我甚至可以说,我在时髦的伦敦社交圈里也占有一席之地。
亨明斯小姐不属于我那个圈子,不过每当我跟朋友提起她时,任谁都知道有这个人。此外,在晚宴聚会里,或者在一些豪华饭店的午茶厅里,也经常会瞥见她的身影。总之,关于她在伦敦社交圈的事业,我总算累积了不少资料。
关于她,当时我所知的一切,不过是些模糊的二手印象,回想这样的日子,真是别有趣味!不用多久我就确定,许多人对她并无好感。即使与安东尼?海列特—刘易斯解除婚约之前,她早就因为许多人形容她的“直性子”而得罪了不少人。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他们的看法恐怕无法客观,实在不足为信——曾说她先前曾经不择手段倒追这位指挥家。有人则指控她玩弄海列特—刘易斯的朋友,好接近他。她后来又把这位指挥家给甩了,有人觉得不解,有人则认为这恰好证实当初她就不安好心。反观我听到的,很多都是说亨明斯小姐好话的。我常听到人家说她“慧黠”、“迷人”、“有深度”。女性尤其支持她有解除婚约的权利,不论她的理由为何。然而,即使是为她说话的人,也同意她是“新品种的势利鬼”;同意她是认名不认人,倘若没有个显赫的姓氏,她连正眼也不瞧你。我也得承认,尽管那一年我只是在远处观察她,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推翻这些说法。一点也不假,有时候她让我觉得,只有顶尖杰出人才周围的空气,她才呼吸得惯。有一阵子她与一位名叫亨利?奎因的律师交往,只因为“查理?勃朗宁案”失利败诉,她就跟这位律师疏远。接着有流言说她与詹姆斯?比肯愈走愈近,当时他是政坛上旭日东升的新人。总之,到了这时候,我总算完全明白那位银发先生告诉我的话,像我这种“小伙子”别妄想追求亨明斯小姐了。我当时自然没有真正体会他话里的真意。现在明白了,反而让我别有兴致,在那一年里到处追踪亨明斯小姐的各种活动。即便如此,我第一次与她本人交谈,却是在查林沃思俱乐部初见后近两年的某个下午。
我与友人在华尔道夫饭店的午茶厅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于是我独自坐在棕榈厅那里,享用我的果酱烤饼,这时我瞥见亨明斯小姐也是独自一人,坐在外头阳台上的桌位。我也说过了,我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看到她,不过那天下午情况有所不同。当时“曼纳林案”结案才刚满一个月,我兴奋之情犹在心头。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来有一阵子春风醉人的日子: 许多新的机会忽然都浮现眼前;邀请函从新的领域如雪片飞来;原先顶多对我点头微笑的人,现在看到我出现,都欢欣地对我大呼小叫。也难怪我会有点忘形。
总之,在华尔道夫饭店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阳台走去。我不确定我期待的是什么。在那段志得意满的日子里,我经常这样,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没有这个兴致与我结识。也许在我晃过钢琴师身边,走近她看书的桌位时,心中曾闪过一丝疑虑。不过我记得,我还算满意自己开口说话的声音,礼貌中不失轻松: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绍。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说到姓名时,我还想办法说得有些花俏,不过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松动。因为亨明斯小姐抬头看我的眼神冷漠而严厉。她什么话也不答,立刻又低头瞥了一眼她的书,仿佛那本书不悦地哼了一声。过了半晌,她才用全然不明就里的语气回答:
“是吗?幸会。”
“‘曼纳林案’,”我提起此事,实属不智。“也许您知道这个案子。”
“当然,是您经手办的啰。”
这句话说得平淡无味,让我再也没办法装得神情自若。因为,她的语气不带半点拨云见日的意味;那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只表示她一开始就相当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配站在她桌边。过去几周那种飘飘然的感觉,忽然消失无踪。我干笑了几声,相信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心底明白了,尽管在“曼纳林案”里,我的调查毋庸置疑是十分杰出的,尽管我的朋友也对我赞美有加,但是对于圈外的世界来说,我并不如我自以为的那么重要。
我们极可能中规中矩地寒暄了几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顾此事,我觉得亨明斯小姐那样待我,已经是太客气了;像是“曼纳林案”这种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听过,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话了!不过,我记得我又回自己桌边坐下,心中又生气又沮丧。我忽然觉得,我不只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许过去一个月以来,不知道自己出过多少丑态;我的朋友尽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后却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这个钉子我碰得活该。不过在华尔道夫饭店的这件事,恐怕着实在我心里埋下对于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无疑也引发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过在当年,我却认为,我算是幸运才会遇到这整件事。毕竟它让我醒悟,我们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离自己珍爱的目标。我的志向是要打击邪恶——特别是暗中滋长、隐而不显的那种邪恶——这样的志向,跟在社交圈里沽名钓誉根本无甚关系。
从那时起,我大幅减少社交活动,并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里。我研究过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领域的知识,以备日后使用。也是约略在这个时期,我开始钻研各路名侦探的一生事业,发现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声是建立在真实的贡献之上,有些则纯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虚名;从中我了解了侦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虚实之分。简言之,尽管我十分兴奋在“曼纳林案”之后,许多人都来攀连结交,但经过华尔道夫饭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范,并且下定决心不让琐事杂务再让我变心易志。第二章
既然我现在想起了“曼纳林案”后的那段人生,或许也该顺带谈谈与张伯伦上校的不期而遇。说来也许让人感到意外,尽管他在我孩提时代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后来我们却鲜少联络。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就是没再联络,而我再次遇见他——那是在华尔道夫饭店遇见亨明斯小姐的一两个月后——则纯属巧合。
有个下雨的午后,我站在查令十字路上一家书店里,细看一本有插画的《艾凡赫》。我感觉有人在我背后徘徊了好一阵子,我以为他想要看我这边书架上的东西,于是就让了开来。可是后来,这个人还是在我身旁流连,我忍不住转身看看。
我一眼就认出上校,因为他的体态几乎没变。只是以成人的眼光看来,他已比我儿时的印象要羞怯而寒酸。他身着雨衣站在那儿,害羞地注视着我,直到我喊了一声:“是你,上校!”他才露出笑容,伸出手来。
“近况如何,孩子?我就知道是你。真是!近况如何,孩子?”
尽管他眼中含泪,举止却依旧尴尬,仿佛怕我听到他提起过去会心生不悦。我尽力表达再次看到他的欣喜之情,此时外头下起滂沱大雨,我们便在拥挤的书店里站着聊了起来。我发现他还住在伍斯特郡,还有他来伦敦是为了参加一场葬礼,顺便“放几天假”。我问他住什么地方,他支吾其词,我推测恐怕是某家便宜旅社。分手前,我邀他隔天晚上与我吃个晚饭,他欣然接受,不过听我提议去多尔切斯特饭店 ,他似乎吓了一跳——“你以前待我那么好,这也是应该的。”我央求再三——求到他不得不点头答应。
如今回想起来,选择多尔切斯特饭店真是极不体贴。毕竟我已经猜到上校经济拮据;我也该想到,若不让他至少付他自己那份账单,岂不太伤他自尊了?不过在那段日子里,我哪有这么细心;我想,我只是太急着要让这位老先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从他上次见过我以后,我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了。
这个企图,我想是达到了。其实在此之前,因为两次机缘,别人带我到过多尔切斯特饭店,因此与张伯伦上校相约的那个晚上,侍者问候我说:“真高兴又见到您,先生。”后来他又见识到我跟餐厅总管谈笑,等汤上桌以后,他突然笑了起来。
“真想不到,”他说:“这就是船上在我身边哭个不停的那个小鬼!”
他又笑了几声,忽然闭口不语,也许后悔自己不该再把话题引到这个方向。不过我用平静的笑容对他说:
“那趟路上,我一定烦死你了,上校。”
有那么一会儿,老先生的脸色凝重。接着他严肃地说:“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你实在是极为勇敢,孩子,极为勇敢。”
我记得这时候,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有点尴尬,等我们两人齐夸那汤味道鲜美,僵局就冰消烟散了。隔壁桌,有位珠光宝气的胖夫人开怀大笑,上校不太客气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他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你知道吗,有一件事真奇怪。”他说:“今天出门以前,我回想我们初次见面的情况,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孩子,我想你大概忘了。毕竟,当时你心头要烦的事情太多。”
“才不呢,”我说:“那天我记得一清二楚。”
这并非谎言。即使是现在,只消阖眼片刻,我就可以让心神回到上海那个晴朗的早晨,还有哈罗德?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他是家父在摩根洋行这家大贸易公司的上司。我正坐在一张覆着皮革的橡木座椅上,椅子打过蜡的气味依稀可闻,这种椅子通常只会出现在堂皇的大办公桌后,不过那一次,却放置在房间中央。我感觉得出这张椅子只保留给最重要的人,不过那次可能因为情况严重,或者为了表达慰问之意,那张椅子竟让给我坐。我还记得,不管我用什么坐姿,坐相就是不庄重;特别是我找不到任何姿势,可以让双肘同时放在雕工细致的扶手上。此外,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全新的外套,是用粗糙的灰色布料缝制的——那件衣服怎么来的,我不知道——还有那排扣子,一路往上扣到下颌,让我丑得浑身不自在。
那个房间有个高挑又富丽堂皇的天花板,墙上有张大地图,安德森先生书桌后的大窗户阳光熠熠,微风徐徐透了进来。我想天花板上应该有电扇在转动,不过这点我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我坐在房间中央的椅子上,置身于严肃的关怀与讨论的焦点。我四周全是大人,都在讨论事情,大半都站着; 有时候有几位会漫步到窗边,有争论的时候便把声音压低。我记得安德森先生本人对我的举止让我诧异。他身材高大,白发皤皤,嘴上还有一排大胡子,他待我仿佛多年老友似的——好得让我有那么一会儿猜想我更小的时候就认识他,只是我忘了。过了好一阵子我才确定,在那个早晨之前,我们绝不可能见过面。总之,他扮演父执辈的角色,不时对我微笑,拍拍我的肩膀,用肘部碰碰我,眨眨眼。他还问了我一次要不要茶,他说:“哪,克里斯托弗,这个可以让你舒服一点。”他还弯下身子,盯着我喝茶。后来,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与讨论,接着安德森先生再度走到我面前,对我说:
“就这样吧,克里斯托弗。一切都安排好了。这位是张伯伦上校。他愿意不辞辛劳,护送你回英国。”
我记得就在这一刻,室内静了下来。事实上,我的印象是所有的大人都往后退去,全靠到墙边作壁上观。安德森先生最后给了我鼓励的一笑,接着也往后退去。到了这个时候,我才首度看见张伯伦上校。他向我缓缓走来,俯身望着我,接着伸出手。我觉得我该站起来与他握手;不过他手伸得极快,而我又一时又站不起来,便坐着握住他的手。我记得他接着说:
“可怜的孩子,先是你父亲,现在是你母亲,你一定觉得周遭的世界就在你身边崩溃了。还好我们明天就回英国去。你姑妈正等着你,所以打起勇气吧,不久你就会恢复正常了。”
我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后来总算把话吐出来:“您真是太仁慈了,先生。您的协助,我感激不尽,而且我也不希望您以我为不懂事。不过有一点请您谅解,我觉得我不该在这个时候返回英国。”上校一时之间并没有反应,于是我接着说:
“是这样子的,先生,侦探们都尽全力在寻找家父家母,他们全都是上海最厉害的侦探。我想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找到。”
上校点点头。“我确定有关当局会尽全力侦办。”
“那就是了,先生,尽管我十分感激您的好意,但我觉得回英国这件事,或许可以作罢。”
我记得这时候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上校则继续点头,仿佛仔仔细细地把诸事重新斟酌了一番。
“也许你说得对,孩子,”他最后回答说:“我真心希望你说的是对的。不过为防万一,你不妨还是跟我回去。反正一旦找到令尊令堂,他们也许会接你回来。谁也说不准的。说不定他们自己也想回英国呢。所以,你觉得如何?咱们俩明天就回英国,然后再看看事情怎么发展。”
“可是您知道吗,先生,恕我多嘴。您知道吗,侦探们都在找我父母,他们可都是最最顶尖的侦探。”
我不太确定上校怎么回答我这句话,也许他只是继续点头。总之,接下来他把身子沉得更靠近我,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听我说。我能体会你此刻的心情。全世界都在你眼前崩溃了。不过你得鼓起勇气。再说,你还有个姑妈在英国,她在等着你,明白吗?你总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让她失望,对不对?”
对着桌上的汤,我对他陈述我记忆里当时他所说的一字一句,我还以为这些往事能逗他笑一下。谁知道他反而严肃地回答:
“我真为你难过,孩子,非常难过。”接着,也许他察觉他误会了我的用意,凑趣地笑了笑,然后以轻松多了的语气说:“我还记得跟你在港边等船。我一直说: ‘跟你说,搭船出海一定很有趣,我们可得要好好玩一玩。’而你只能不停回答我:‘没错,先生。没错,先生。没错,先生。’”
接下来几分钟,我就随他回想那天早上在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里,在场的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他的旧识。他提到的人名,没有一个对我有任何意义。后来,上校停了一下,眉头皱了起来。
“至于安德森本人,”他半晌才开口。“那家伙总是让我不安。他就是有点不对劲。老实告诉你,那件事就是有点不对劲。”
一说完这句话,他抬头看着我,身子忽然一震。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赶紧开始谈些别的,把话题引到那趟返英之旅,显然他认为这个部分比较安全。没多久,他就谈起船上同行的旅客、船长及船员、有趣的小事,那些事有些我已经遗忘,有些则根本不曾留意,他说到有趣之处便兀自发笑。他说得愉快,我也在一旁附和,常常假装我也记得他说的事情,好助他的兴。然而随着他这般漫谈往事,我心底却开始有些不悦。他在一件又一件温馨的陈年轶事里,渐渐把我形容得有点不堪。他不断影射我不管在船上哪里,都是畏畏缩缩而闷闷不乐,一丁点的小事就能让我掉眼泪。无疑上校曾经自视为护卫孤儿的英雄,如果事隔这么多年还要撕破这层幻想,我觉得不但不厚道,也没有意义。可是,如我所说,我心中的不悦愈来愈强烈。根据我清晰的记忆,我一下子便安然适应了环境的改变。我清楚记得,我在旅途中非但没有悲伤之情,那海上生活还过得十分兴奋,同时也期待上岸以后的未来。我当然有时会想念父母,不过我还记得我告诉自己,总是还有别的大人可以让我付出爱与信任。事实上,在旅程中就有一干妇人,耳闻我的遭遇,便到我身边赶着安慰致怜,胡缠了我好一阵子,我还记得她们给我的感受,就像在多尔切斯特饭店那夜对上校的不悦。其实我并非如我周遭大人以为的那么沮丧,就我记忆所及,在整个漫长的航程里,独独只有一件事,让我配得上“哭个不停的小鬼”这个头衔,而那还是发生在启程当天。
那天早晨阴霾漫天,四周的水域混浊。我站在轮船甲板上回望港口,回望杂乱的港边景物,船只、步桥、泥屋、暗色的木制船坞、远处上海滩头的高楼,一切都在此时淡去,化成一抹灰影。
“还好吧,小伙子?”上校的声音就在耳边。“你觉得你会再回来吗?”
“会的,先生,我觉得我会。”
“难说哦。你一旦在英国安定下来,我敢说你很快就会把这里的一切忘掉。上海是不差,不过,我觉得八年我就受够了,我猜想,你也没必要再多留恋,再多待一阵子,你就会变成中国佬。”
“是的,先生。”
“说真的,好孩子,你真该高兴才对。毕竟你要返回英国了,要回家了。”
就是最后这句话,提到我“要回家了”,让我的情绪一时失控——我记得千真万确——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即便如此,我的泪水里也是气愤多于悲伤,因为我对上校的话厌恶至极。在我看来,我前往的国度,并无一人相识,而渐行渐远的那座城市却蕴含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最重要的是我父母还在那里,在港口的另一端,在上海滩高耸的楼影山脉之外某处,我对着海岸做最后的凝望,心想,说不定就在此时会看到母亲——甚至父亲——冲到港边,挥手高呼叫我回去。不过即使是当年,我心底也知道,这种愿望只不过是幼稚的胡思乱想。眼看着那座曾是家园的城市渐渐淡去,我记得我转身面向上校,带着欣喜之色说:“我们应该马上就要进入大海了,对吧,先生?”
那天晚上,我把对上校的不悦之情,藏得滴水不漏。一点不假,直到他在南奥利街搭上计程车,我们互道再会,他始终满怀愉快的心情。一直要等到正好一年之后,他的死讯传来,我才有些愧疚,后悔那夜在多尔切斯特饭店没对他好些。他毕竟曾经有恩于我,而且在我看来,他是位正人君子。不过我也只能说,他在我人生里所扮演的角色——我无法否认他与当时发生的事情密不可分——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定型为一个褒贬互见的人物。
华尔道夫饭店一事过后,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亨明斯与我没有任何接触。我记得这段日子里,有一次我在梅费尔区的某个鸡尾酒会上看到她。那次聚会上人很多,可是我没认识几个,所以决定先离开。我朝大门挤过去,发现莎拉?亨明斯正在与别人聊天,就挡在我往大门的路上。我的直觉反应是绕道而行。不过那一阵子,我又因“罗杰?帕克案”而名声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亨明斯小姐是否还敢像在华尔道夫饭店一样目中无人。于是我继续往人群里开路,对准方向,想从她面前挤过去。经过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转过来认我的五官。她先是脸上一阵茫然,显然在回想我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我看出她认出来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点个头,又把目光转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其实,这种事情我才懒得去烦,因为那阵子,我手头上正忙着几件难解的案子。尽管当时距我建立今日这般的名声地位,还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过那时我已初尝任何稍有名气的侦探所承受的甜美负担。我向来了解,要根除那些行迹最隐密的邪恶,而且要在恶行即将逃过法眼之际将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严肃的事业,然而我一直要到经历了“罗杰?帕克谋杀案”这类案子之后,才切身体会,能把这类潜伏的坏事清除,对别人有什么样的意义——这不只是指那些直接与案情牵连的人,也指一般大众。于是我变得更加坚决,不让伦敦生活的浮华琐事害我分心。我也渐渐了解,也许我父母就是靠这点才能拥有他们的名声。总之,像亨明斯小姐这类人物,在我那个时期的心思里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若非那天在肯辛顿花园遇到约瑟夫?特纳,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当时我在诺福克调查一个案子,正好回伦敦几天,打算研究一下我做过的各类笔记。其中一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肯辛顿花园漫步,沉思与受害者失踪相关的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有人从远处喊住我,我立刻就认出是特纳,他是一位社交场合里的点头之交。他赶上来问我这阵子怎么这么难得见到踪影,随即邀我参加当晚他与友人在某家餐厅举行的晚宴。我礼貌地婉拒,推说我现在为手上的案子忙得无法分身,也不容分心,他回答说:
“真可惜。莎拉?亨明斯也要来,人家想跟你聊聊可想死了。”
“亨明斯小姐?”
“还记得是谁吧?人家可记得你哦。还说你们几年前就认识。她老是抱怨怎么到哪儿都没你的影子。”
我忍着不予置评,仅淡淡地回答:“仅代我问候她一声。”
我几乎话一说完就转身走了,不过回到书桌前,我承认听说亨明斯小姐想见我,让我有些分神。想了一会儿,我告诉自己,很可能是特纳会错了意;或者,他是夸大其词,想诱我参加那次聚会。不过从那次以后的几个月里,我耳闻好几件类似的事: 有人听到莎拉?亨明斯向人抱怨,我跟她也曾经朋友一场,怎么现在她想见我一面却难如登天。我还从好几个地方听说,她扬言非把我“揪出来”不可。直到上个礼拜,我留在牛津郡夏克顿镇调查“斯塔德利农庄案”,亨明斯小姐终于本尊现身,显然是刻意安排的。
我找到那座围墙里的花园——查尔斯?埃默里的尸体就在花园里的池塘被人发现——在大宅子下方的草地一带。走下四层石阶,我便进入一处阳光难以触及的长方形区域,即使是晴朗的早晨,周遭一切依然笼罩在阴影之中。墙上虽爬满了藤蔓,可是人在其中总觉得像是走进一间没有天花板的牢房。
池塘占去这个区域的大半空间。尽管好几个人跟我说过里头养了金鱼,但我并没有看见里头有什么活物;事实上,池水如此阴寒,实在难以想像有什么生物能在这里生存——不过倒是顶适合在里头发现尸体就是了。池塘边上围了一圈覆满青苔的方形石板,底部全嵌在泥土里。我猜想我在那里勘察了莫约二十分钟——我趴在地上,用放大镜细看一块突出水面的石板——感觉到有人在观察我。起先我以为是这户人家的成员,想过来问东问西。由于稍早我已坚持不准有人打扰我,所以决定谁也不理,就算让他们觉得我无礼也在所不惜。
最后我听到园子的入口处有鞋子踏在石板上的声音。到这个时候,要是我还老是趴在地上不动,就有点不自然了;再说,我用这个姿势能查到的线索,正好也找得差不多了。此外,我还记得我趴的位置,几乎就是凶杀案发生的地点,而凶手还在逍遥法外呢。我爬了起来,拍掉身上的尘土,转身看到来者是谁,一阵寒意袭上我心头。
看见莎拉?亨明斯当然让我有些意外,不过我相信我脸上没有露出异色。我装出被打扰的表情,我猜想那也是她所见到的,因为她开口就说:
“噢,我可没有偷看您。不过这种机会实在难得。我是说,能看到大人物在工作。”
我仔细看她的表情,没有找到讥讽的痕迹。尽管如此,我尽量冷淡地回答:“亨明斯小姐,我可是怎么也没料到会是您。”
“我听说您在这里。我来磐梅俐拜访朋友,从那条路走过去就到了。”
她停了一下,无疑是等我回答。我并未答腔,她全然不露愠色,反而向我走近。
“我跟埃默里一家是好朋友,您知道吗?”她继续说:“这桩凶杀案,真可怕。”
“没错,可怕得很。”
“啊,所以您也觉得是他杀。那大概就错不了。有结论了吗,班克斯先生?”
我耸耸肩。“是有些发现罢了。”
“我觉得埃默里的家人也真是不该,四月事情发生的当时就该找您才对。我说真是的,这种事情,怎么会交给赛尔温?亨德森来办?他们以为那样能如何?那种货色,早该叫他回家养老去。您瞧,住在这种乡下地方,就会变得什么事都脱节。在伦敦随便问谁,保证人人都会跟他们谈起您的所有事迹。”
我必须承认,最后这句话吊起了我的胃口,因此,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禁不住问了她一句:“容我多问,我有什么事情好让人家这样谈呢?说真的。”
“您也真是的,您可是全英国最杰出的侦探,可不是。去年春天,我们早跟他们力荐您不就没事了?可是埃默里的家人——就是要这么久才能开窍。也许迟些也总比没有好,不过我猜想,这时候线索恐怕都模糊了。”
“其实,有时候等案子发生一阵子再来调查也有好处。”
“真的吗?好高深哟。我总以为最好尽早赶到现场,好找些蛛丝马迹,您懂我的意思吧。”
“正好相反,要找您所谓的蛛丝马迹,永远不嫌晚。”
“可是这件案子,闹得大家心神不宁,真不是一个惨字能形容。还不只是苦主家属而已,整个夏克顿镇都快毁了。以前这里是个欢乐的市集小镇,现在您瞧瞧大家,谁也不敢正眼看谁了。这整个事件,让所有的镇民彼此猜忌。我向您保证,班克斯先生,破了这个案子,镇民会永远记得您。”
“您真的这么认为吗?那可是有趣得很。”
“一点不假,他们会感激不尽,世世代代都会提起您。”
我浅笑一声。“看来您满熟悉这个小镇的嘛,亨明斯小姐。我还以为您从不离开伦敦呢。”
“哦,伦敦也不过如此,每当我受够了,总得跳出来才行。我可要说明白,在我心里,我可不是个城市女子。”
“您让我感到意外。我一直以为您向往都市生活。”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班克斯先生。”她语气里带有一丝气愤,仿佛被我将了一军。“都市确实有吸引我的地方,都市对我有一种……一种吸引力。”她这时候总算把脸转开,不再面对着我,四处看看墙内的花园。“这让我想起一件事,”她说:“好吧,我就招认,我才不是现在才想起什么。我装什么装呢?我们聊了半天,我心里一直在挂着这件事。我想求您帮我一个忙。”
“敢问何事?亨明斯小姐。”
“有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我,您获邀参加今年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可有此事?”
我略停了一下才回答:“没错,是有这么回事。”
“以您的年纪能受邀,可真不简单。听说今年的主客是塞西尔?梅德赫斯特。”
“没错,我想是的。”
“我也听说查尔斯?乌尔夫会出席这场盛会。”
“那位小提琴家吗?”
她开怀地笑了。“难不成他还会别的?还有托马斯?拜伦,这不难料到。”
她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过这时候,她又再度转身注视四周,身子微微一颤。
“您刚才是说,”我等了半天才问她:“您希望我帮您一个忙吗?”
“哦,没错,没错。我想请您……我想请您邀我做您的女伴,参加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
她此时以热烈的目光盯着我。我花了一会儿才想出对策,不过我开口时,语气如井水无波。
“我很想从命,亨明斯小姐。只可惜我几天之前已经回复过主事者。只怕现在才要通知他们我要携伴出席,为时已晚……”
“才怪!”她冒起火来打断我的话。“您的大名,谁人不知?何人不晓?您要带个伴儿,他们答应都来不及了。班克斯先生,您不会让我失望吧?这可不像您的为人哟。再说,我们这么熟也不是一两天了。”
最后这句话——让我想起我们“成为朋友”的历史——让我清醒过来。
“亨明斯小姐,”我语气坚决地说:“这个忙,实非在下能力所及。”
然而此时,亨明斯小姐眼露心意已决的神色。
“我知道一切细节,班克斯先生。地点是克拉里奇饭店,时间是下星期三晚上。我决心要去,我期盼当晚的盛会,我会在大厅等您。”
“克拉里奇饭店的大厅,就我所知,绅士淑女人人去得。假如您下周三晚上想光临该地,在下自然无法干涉,亨明斯小姐。”
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脸色,不确定我的用意何在。最后她说:“那么您下周三肯定会见到我,班克斯先生。”
“在下已经说过,这是您的事,亨明斯小姐。现在请容在下告退。”第三章
我花了好几天才解开查尔斯?埃默里之死的谜团。这个案子并没有像其他案子那样让我名噪一时,不过埃默里一家——甚至是整个夏克顿镇的镇民——深刻的感激,让我觉得这个案子跟至今所破的其他案子同样令我满意。我在幸福的气氛里返回伦敦,因此未曾多花心思去挂念调查的第一天,在围墙里的花园与亨明斯小姐邂逅一事。我倒不是说,我完全忘记她曾扬言要在梅瑞迪斯基金会的晚宴当天做什么事,不过如我所述,我当时正沉浸在得意的心情里,这种事才懒得多想。也许我心底深处相信,当时她的“威胁”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总之,当晚我在克拉里奇饭店外下计程车时,心里想的是别的事情。一则,我提醒自己,最近的成功何止给我带来参加宴会的资格;他们不但不会质疑我有没有分量出席这种聚会,其他客人恐怕还会缠着我追问最近办的这些案件的内情。我还提醒自己,绝不提早退场,即使一个人在角落枯立也要坚持。走进富丽堂皇的大厅,此刻,我全然没料到会看到亨明斯小姐面带笑容在那里等我。
她打扮得明艳动人,一身深色丝绸晚礼服,几件简单而高雅的首饰。她自信满满地向我走来,甚至还理所当然地用笑容跟走过我们身边的一对夫妻打招呼。
“啊,亨明斯小姐。”我口头先应付,心里则尽快回想那天在办“斯塔德利农庄案”的时候,我们之间谈了什么。此时此刻,我必须承认,我忽然觉得她似乎有充分的权利理直气壮地期望我邀她入席。她无疑看得出我心虚,于是就更加笃定。
“亲爱的克里斯托弗,”她说:“你看起来真是神采奕奕,把我完全迷住了!对了,我还没有机会恭喜你。你为埃默里一家人所做的事,真是太好了。你一向就是这么厉害。”
“过奖。其实那个案子也没那么复杂。”
她此时已经挽着我的手臂,要是此刻她就走向那位领客上楼的侍者,我确定自己是无计可施,只能任她摆布。不过,如今想来,她在这里走错了一着棋。也许她想要继续享受这得手的快感;也许她一时胆大妄为起来。总之,她并未往楼梯的方向移动,反而注视着鱼贯入厅的宾客,并且对我说:
“塞西尔?梅德赫斯特爵士还没到。我真希望能有机会跟他本人聊聊。今年梅瑞迪斯基金会向他致敬也算实至名归了,你觉得如何?”
“没错。”
“你可知道,克里斯托弗,我想不用几年,他们要致敬的人就会是你哟!”
我笑了出来。“哪里,哪里……”
“不必客气。这点我毫不怀疑。没错,也许还要等个三年五载,但是那天总是会到,等着瞧吧。”
“您太抬举在下了,亨明斯小姐。”
我们交谈时,她一直挽着我的手。过往的宾客不时有人向我或者向她微笑或打招呼。我得承认,我发现自己还满喜欢让大家——其中不乏知名人物——看到我和亨明斯小姐挽着手臂站在这里。我似乎看到他们与我们打招呼时,眼神里说着:“哦,瞧她缠上谁了,是他。这再自然不过。”这种想法一点也不让我觉得愚蠢,或者有任何屈辱的感觉,我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得意。不过,忽然之间——我不确定出于什么原因——完全没有感觉到任何前兆,我对她燃起炽烈的怒火。我确定在那一刻,我的举止看不出任何改变,于是我们又气氛融洽地谈了几分钟,有时向路过的宾客点头致意。不过,当我放开她的手臂,转身面向她时,我的态度坚决似铁。
“那么,亨明斯小姐,真高兴再见到您。但此刻我得上楼入席了。”
我对她微微鞠躬,向后退去。这一着棋显然她没算到,就算她留了一手以应付我拒绝合作,这时候也难以施展了。我才走了几步,不巧有对年长夫妇拦下我向我问候,她逮住机会飞赶了上来。
“克里斯托弗!”她低声急切地说:“你敢!你答应过我的!”
“你知道没这回事。”
“你敢!克里斯托弗,你敢!”
“晚安,再会了,亨明斯小姐。”
我离她而去——顺带也丢下了那对老夫妇,他们尽全力装做什么都没听见——我快步穿过正厅阶梯上的人群登上楼去。
一到楼上,就有人带领我到一间灯火辉煌的接待厅。我依序跟着其他宾客排成一路走过一张桌子,桌后坐着一位身着制服、面如冰霜的先生,拿着名单核对来宾姓名。轮到我的时候,那位先生也在我的名字旁边打个钩,我看到他冰封雪覆的脸上闪过一抹兴奋之情,让我觉得很高兴。在留名册上签过名,我走向通往另一个大厅的玄关,可以看到厅中已有不少来宾在场。一跨过门槛,谈笑声立时围了上来,有位身材高大、胡子又浓又黑的先生向我致意,并跟我握手。我猜想他是今晚的主办人之一,不过我听不进他讲的话——老实说,那时候我还满脑子想着刚才在楼下发生的事,别的事情还进不来。我觉得心中有种没来由的莫名兴奋,我提醒自己,我没有算计亨明斯小姐; 她要是蒙受了什么委屈,全是自取其辱。
我离开胡子先生,往厅里逛去,但莎拉?亨明斯还是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我约略记得有位侍者端了一盘开胃酒迎向前来;还有各路宾客向我问候。有一会儿,我加入三四位先生围成的小圈子跟着聊天——他们都是科学家,也似乎都听说过我。在厅中过了约一刻钟,我察觉到气氛微微改变,四下环顾,发现所有的张望与耳语,都围绕着玄关那里的骚动,也就是此厅的入口。
我一注意到这点,心里便觉得事态严重,一时有股冲动想躲到厅内深处,不过有股神秘的力量把我推向玄关,不一会我又回到胡子先生身边,他背对着接待处,面露痛苦的表情,看着接待厅里上演的好戏。
我隔着他观望,确定闹事者确实就是亨明斯小姐。她让接待桌边等着签名入场的队伍停顿了下来。她虽然没有大呼小叫,不过似乎也完全不管别人有没有听见。我看见她推开一位上前劝阻的年长侍者;接着,她紧立在桌边,两眼直瞅着依然稳若泰山坐在桌后的冰霜面孔,然后以近乎啜泣的口吻说:
“你根本不懂!我非进去不可,明白吗?我里头有好多朋友,我属于那里,一点也不假!你得讲讲理呀!”
“我无能为力,小姐……”面如冰霜的先生接口。不过莎拉?亨明斯不让他说完,也不顾有一边的头发已经散落在脸上。
“一定是你们漏掉了,明白吗?就是这样,你们漏掉了!就因为这样,让你这样糟蹋我,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众人目睹这场闹剧,都一同僵在尴尬之中。这时候胡子先生打定了主意,威严地大步走进接待厅。
“发生什么事了?”他以安抚的口吻说:“小姐,有什么问题吗?没事,没事,我们会帮您处理,没问题,在下听候您使唤。”接着他身子一震,讶异地说:“哟,这不是亨明斯小姐吗?”
“不是我是谁!是我呀!你不明白吗?这个人简直太过分了……”
“可是亨明斯小姐,我的好小姐,您没必要为这个生气。来,我们先到这边来……”
“才不!你休想叫我走开!我不吃这套!我告诉你,我一定得进去,无论如何,我非进去不可,我梦想这刻好久了……”
“你们总可以为这位小姐通融一下吧?”旁观者里头有人讲话了。“何必这么小气?她都不辞辛劳来了,何不就让她进去?”众人也跟着在旁轻声表示赞同,不过我也看到有人露出反对的神情。胡子先生迟疑了一会,接着,他似乎决定当务之急是先平息骚动。
“那么,也许就破个例吧 ……”他转向桌后面若冰霜的先生,继续说:“我确定我们总有办法再挪个位子给亨明斯小姐吧,爱德华先生?”
我原本可以再多留一会儿,不过在他们对话的过程中,我忽然害怕起来: 万一亨明斯小姐瞄到我在场,把过错赖到我头上,那可不妙。事实上,我正要退去的时候,她有那么一秒钟正眼盯着我看,但是她不动声色,下一刻,她焦虑的眼神又转回胡子先生身上。我于是趁机开溜。
接下来的二十几分钟里,我尽量逗留在厅中离入口最远的角落。过分看重这个场合的来宾实在多得出奇,以至于大部分的谈话——我身边所闻以及与人交谈的内容——都是在彼此恭维。等夸奖对方的话都说光了,大家就开始称颂今天的主要贵宾。后来,大家还把塞西尔?梅德赫斯特的丰功伟业巨细靡遗地算了一回,我向一位刚这样细数家珍的老先生问道:
“不知道塞西尔爵士到了没?”
老先生用杯子指给我看,我看到这位伟大政治家的高大身影就在不远处,略躬着身子,正在与两位中年女士交谈。接着,正当我还在望着他的时候,我看到莎拉?亨明斯从人群里冒出来,直接朝他走去。
刚才接待厅里的苦旦演出,此刻在她身上已找不到痕迹。她果然容光焕发。我看着她大步向前,毫不犹豫地把手搭上他的臂膀。
我身边的老先生开始把我介绍给别人,我只得回头应付一下。等我再回头看塞西尔爵士这边,我看见两位中年女士已经挪到一侧,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而亨明斯小姐则完全占据了他的注意力。我甚至看见塞西尔爵士不知听她说了什么,还仰头大笑。
时候到了,领座的侍者便带领大家进入晚宴厅,在辉煌的吊灯下,在一列既宽且长的餐桌边就座。所幸亨明斯小姐的位子离我有一段距离,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这个聚会还算愉快。我轮流与两侧的女士闲聊,觉得她们各有各的风韵,菜色还算可口丰盛。不过,随着菜一道道上桌,我发现我一再探出身子,瞄着长桌另一头的亨明斯小姐,然而我也一再告诉自己,刚才那么做绝无理亏之处。
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萦绕心头,现在我反而不太记得晚宴本身的事了。聚会末了是致辞;各方人物起身歌颂塞西尔爵士在国际事务上的贡献,特别是他在建立“国际联盟”中所扮演的角色。最后,是塞西尔爵士自己起身致辞。
我记得他的演讲,自谦而乐观。在他的观点里,人类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现在已经稳固建立起一套体制结构,足以保证不会有世界大战那样的全球灾难发生。战争虽然可怕,但也不过是“人类演化过程里不方便的缺口”,每过几年,我们的科技进步超前了我们组织的能力,战争就会发生。我们全然想不到人类在工程学方面的发展有多快,并且以我们所获得的能力,运用现代化武器发动战争,但现在我们把这个缺口弥补上了。既然知道可怕的事情有可能在世界上爆发,文明的力量便抢占上风,并且立法加以规范。他的演讲谈的就是这些论点,我们也都热情地鼓掌。
餐后男女宾客并未分开,大会力邀所有人都到舞厅。在那里已有一组弦乐四重奏在演奏,而侍者则托着银盘,四处分送酒、雪茄、咖啡。宾客立刻流动起来,气氛远比餐前轻松。有那么一刻,我瞥见亨明斯小姐在厅内另一处看着我,我没料到的是,她竟对我微笑。我第一个感觉是,那是敌人的笑容,笑容底下计划着什么阴狠的报复;不过当晚我不时观察她,我觉得这点我错了。原来莎拉?亨明斯是打从心里快乐。她也许花了数月甚至数年的计划,才打进这个圈子,完成她的心愿,她就好像——套一句我们常听到的说法——刚生产完的妇女,把这一路上所吃的苦头,全部抛诸脑后。我看着她在小圈子之间穿梭,如鱼得水。我一时觉得不妨趁她心情好的时候过去跟她重修旧好,不过随即想到她也可能立刻翻脸再大闹一场,结果我还是躲得远远的。
大约晚餐后半个钟头,终于有人为我向塞西尔?梅德赫斯特引见。我并未刻意要会他,不过,我觉得要是来到这个场合,却未能与这位名声显赫的政治家谈上几句,难免会有些遗憾。实际的情况是,有人带他来看我——是亚当斯夫人,几个月前我们在一次调查中认识。塞西尔爵士亲切地握住我的手,并说:“啊,年轻人,原来你在这里!”
有几分钟,我们身边没有别人,在我们四周,谈笑声喧闹如市,我们寒暄时必须倾向对方或提高声量。他还推推我说:
“我刚才在晚宴上说的每一句话——关于世界会更和平、更文明。我真的相信,真的。至少……”他抓起我的手,对我做个滑稽的眼神。“至少我宁可这样相信。没错,我好想相信这点。不过我不知道,我的朋友。我不知道到最后,我们是否能维持局面。我们尽人事就是了。组织、讨论。把大国的大人物凑在一块儿,要他们去谈。可是邪恶总是躲在暗处等着逮住我们。噢,没错,就算此时此刻,我们在这里谈什么大道理,它们也忙着密谋要让文明付之一炬。它们聪明得很,穷凶恶极地聪明。好人可以尽力而为,用一生把它们围堵在角落,不过,我觉得这样恐怕不够,朋友。这样恐怕不够。坏人太狡猾,不是你们平凡的正直百姓可以对付的。他们会在一般人的身边徘徊,腐化他,让他不利于自己的同胞。我看到这种事,我一直看到这种事,而情况只会变得更糟。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比过去更需要仰赖你这种人,朋友,我们好人阵营里,能跟他们较量脑力的人实在不多。像你这样的人,可立刻看穿他们的把戏,消灭邪恶之源,让它没有机会生根、蔓延。”
或许是他喝多了;或许这个场合让他忘我。总之他就这样在兴头上好一阵子,边说还边激动地握着我的手。也许是因为这位大人物如此真情流露——或者,是因为我心里整晚就想问他一件事——等他终于讲完,我便对他说:
“塞西尔爵士,我相信您最近去过上海。”
“上海?没错,我的朋友。来来去去嘛。中国的局势,事关重大呀。你知道的,我们不能再只管欧洲如何,现在必须把眼光放远。”
“我问这事,是因为我在上海出生。”
“真的吗?原来如此。”
“我只是好奇,先生,不知道您会不会碰巧遇过我在那里的一位老友。当然,我这样问您实在有点没头没脑。不过,他姓‘山下’。山下秋良。”
“山下?这个嘛。我懂了,是日本人。上海日本人自然不少。他们在那里的影响力愈来愈强。山下,是吧。”
“山下秋良。”
“我不敢说有没有遇见过他。他是外交人员还是什么?”
“老实说,先生,我也不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朋友。”
“哦,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你确定他人还在上海吗?也许你的朋友回日本去了。”
“不会的,我确定他还在那里。秋良非常喜欢上海。再说,他早下定决心永远不回日本,所以,我确定他还在那里。”
“可惜我没遇见过他。我跟一个叫‘斋藤’的很熟,还有几个军官,不过没人叫那个名字。”
“那当然……”我笑了笑,好掩藏我的失望。“本来就机会渺茫。不过我真的只是碰碰运气。”
这时候有件事让我略微一惊——莎拉?亨明斯竟已站在我身边。
“好啊,您可终于逮住我们的大侦探了,塞西尔爵士。”她欢愉地说。
“没错,亲爱的,”老先生回答,对她展露笑容。“我才在跟他讲,往后这些年,我们不知道要多么仰赖他们这些人呢。”
莎拉?亨明斯对我微笑。“我得说句话,塞西尔爵士,就我个人的经验,班克斯先生也未必一定可靠,不过我们要再找到更好的人也不容易了。”
我决定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不如尽早脱身来得妙,于是假装看到别处有个旧识,便先行告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再看到亨明斯小姐。那时候许多宾客已经准备打道回府,舞厅里也没那么拥挤。此外,侍者打开好几扇连着阳台的落地窗,让清新的晚风吹进舞厅。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有点暖,为了透透气,我逛到其中一个阳台。我一踏进阳台才发现莎拉?亨明斯早已站在那里,背对舞厅,长烟嘴上点了根烟,凝望着夜空。我退了一步,不过虽然她动也不动,我却感觉得到,她知道我在那里。因此我便走上前去:
“亨明斯小姐,今晚您到底没有白跑一回。”
“今晚真是美极了,”她说,并没有转头看我。她满足地叹了口气,抽口烟,然后侧过脸对我淡淡一笑,随即仰首凝望夜空。“一切都如我所想。全是了不起的人物。无处不值得流连。了不起的人物。还有那塞西尔爵士,人真是好,你说是不?我跟埃里克?米切尔谈他的画展谈得最愉快不过。他邀我下个月参加私人展示会。”
我没说什么。有一会儿,我们只是一同靠在栏杆上站着。说来奇怪——也许是那弦乐四重奏的关系吧,一首柔美的华尔兹从那里飘来——如此无言并立,并不如常理以为的那样尴尬。最后她说了:
“我猜,你没想到我会这样。”
“会怎样?”
“决心这么强烈。今晚非来不可。”
“我的确没想到。”接着说:“你怎么会这么想,亨明斯小姐,非得要到像今夜这样的场合来找伴?”
“非得?你真的以为我非这么做不可?”
“我也只能这么猜啰。早一点的时候,在接待厅发生的事,可是支持这个说法的。”
我没想到她只是一笑置之,然后带着笑容对我说:“有何不可,克里斯托弗?有什么理由我不该希望自己能参加这种聚会。这里简直是……天堂!”
我并没有作答,她的笑容暗去。
“我想你并不同意。”她说,语调完全不同。
“我只是想说……”
“你尽管说。你说得对。刚才那件事你全知道,你觉得丢脸,所以你不同意。可是,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我不希望等我老了,回顾人生才发现一场空虚。我要有所成就,足以自豪的那种成就。你知道吗,克里斯托弗,我有我的抱负。”
“我不确定我完全了解你的意思。你是否以为,只要跟名人搭上关系,人生就值得了?”
“你真的当我是这种人?”
她转过头去,也许真的伤了心,然后又抽了一口烟。我看着她注视楼下无人的街道,以及对街楼房灰泥粉刷的门面。她平静地说:
“我了解你为什么这样觉得。如果你要以嘲弄的冷眼看待我,这再自然不过。”
“我希望我没有这样看待你。如果有,我会很难过。”
“那么你就应该用点心体谅。”她转向我,眼中露出专注的眼神,然后又转回去。“假如我父母今天还在世,”她说:“那么他们一定会跟我说,我该嫁人了。他们也许没错。不过我不要跟我眼前许多女孩一样。我不愿把我所有的爱、所有的精力、所有的才智——尽管没多少——浪费在只会打打高尔夫球,或是在伦敦商业区卖债券的窝囊废身上。我要嫁,就要嫁给真正有所贡献的人。我是指对世人、对于改善世界有贡献的人。这样的抱负有什么不对?我不是来这种地方找名人,克里斯托弗。我是来这里找杰出的人。偶尔遇到一点尴尬场面,我才不在乎!”——她挥手指向厅内——“我就是不愿认命把人生浪费在某个愉快、礼貌、循规蹈矩的废物身上。”
“听你这么说,”我回答,“我看得出,你把自己看作,呃,一个狂热分子。”
“克里斯托弗,这样说也没错。哦,他们在演奏什么?这个我听过。是莫扎特吗?”
“我想是海顿。”
“啊,你说得对,是海顿。”有好几秒钟,她望着天空,仿佛在聆听乐声。
“亨明斯小姐,”我终究还是说了。“傍晚我对待你的态度,我感到十分不妥。老实说,我十分后悔,也满心愧疚,希望你能原谅我。”
她继续望着天空,轻轻用长烟嘴抚过脸颊。“你真是个正人君子,克里斯托弗。”她幽然道出。“不过该道歉的是我,毕竟我只是想利用你。毋庸否认。刚才闹得鸡犬不宁,我才不在乎。我却在乎我没有善待你,你也许不信,但是那一点也不假。”
我笑了出来。“那好,我们不妨就一起原谅对方。”
“好,就这么办。”她转向我,脸上忽然绽放笑容,简直有如孩童般开怀。接着,一股倦意似乎再度袭来,她又转身看夜空去了。“我一定糟蹋过别人,”她说,“我想,那是我的抱负心使然。而我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
“你很久以前就失去了父母吗?”我问。
“就像永远那么久。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也永远与我同在。”
“嗯,我很高兴你今晚过得愉快。我只能再说一次,我后悔我待你的行为。”
“你瞧,大家都要走了。真可惜!我还想跟你聊好多事情呢,譬如说,聊你的朋友。”
“我的朋友?”
“你向塞西尔爵士打听的那位。上海的那位。”
“秋良吗?他只是个儿时玩伴。”
“可是我感觉得到他对你非常重要。”
我站直身子,回头看了看。“你说得对,大家都要走了。”
“那么我最好也走罢,免得我的离场跟我的进场一样轰动。”
不过她并未动身离去,最后还是我先告退,回到厅里。此时我回顾阳台,觉得她的身影在阳台上显得孤单,她兀自抽烟,把烟吹入夜空,任身后屋内的宾客如水流逝。我甚至想到我该回头,伸出手臂邀她一同离场。不过她提到秋良的事情又让我生起戒心,于是我决定暂且打住——今晚我已经尽了全力,改善我跟莎拉?亨明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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