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段几乎是脱口而出(尽管是用手机写的)的话复制在这里的原因是我现在能说的话依然大同小异,因为这就是属于我的(仅属于我的),有关勃莱的诗歌以及诗歌本身的真相版本。
在我看来,勃莱的诗是一种直观,简单,细腻,微妙,由诗人的敏感与直觉即时构思,即时完成,然后由读者的敏感与直觉即时领悟的诗歌。更准确地说,诗人所做的也并不是构思,读者所做的也并不是领悟,两者所做的都是发现诗歌呈现为词语(或词语呈现为诗歌)的瞬间。我们可以使用一个博尔赫斯曾经使用过的类比:美味存在于口与食物接触的瞬间,厨师是这瞬间的第一个发现者,食客是第二个,他将重新发现厨师的发现。前一种发现(诗人或厨师)的困难在于如何成为一个诗人或厨师,后一种(读者或食客)则只需要让自己成为一个中性或空虚的存在,然后向一首诗或一种美食敞开即可。然而博尔赫斯还说过莎士比亚和尤利西斯都是“无人”,因此也有可能两种发现就是同一种。总之,当你成为诗人/厨师/读者/食客或无人之后,发现本身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如前所述,是一瞬间的事。
因此勃莱写的是一种当下之诗:当下的感觉,当下的想象(我想到玛丽安·摩尔引述的叶芝:“想象的字面照录者”),它与西方文学从开端以来就试图抵达的诗歌理想,“史诗”正好相反,而成为禅与俳句所寄寓的东方的回响。事实上从庞德一代开始美国诗歌就已经是西方与东方的深度融合的产物,这种诗歌到勃莱与他的同道这里,又为从历史到当下的转变带来更多样、纯粹与极致的呈现。我猜想远不只是勃莱同时期的美国诗歌,世界范围的当代诗歌,包括当代中国诗歌,都呈现了这种倾向:诉诸当下即是我们的当代性,一种我认为是显而易见的共性。勃莱的特别之处或许正在他的平凡之中:他的当下是“凡夫俗子”(翻译家郑敏对“humanbeings”一词的翻译)的当下,贫乏或丰饶的日常世界里诗歌闪现的瞬间。勃莱从孩童般的好奇与惊诧到老人的平静与快乐,将这当下延续了足够的宽度与长度。从某种意义上说,勃莱不仅是当代美国诗歌的代表,从80年代初次进入汉语诗歌至今,在很多当代汉语诗篇之中都可以找到他的影子,而每一首勃莱诗篇被翻开,我们品尝到的也正是我们的此时此刻。
一种新鲜愉悦的独特口感,当我们朗读——默读是用你的想象之口朗读——这些由英语/美语口语构成的诗句时,便会有这样的发现,而勃莱是在我们之前的第一个发现者(用汉语再现它是我注定无法完全做到的事)。因此勃莱才会将“蜜”和“糖”这样的词或意象放在他的诗篇甚至书名里,作为一个诗歌真相的提示。只举一例,最打动我的勃莱诗句之一“悲伤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从生命苦痛的仓库或城堡里窃来的一份诗歌之糖与蜜?除了从词语中获取快感(快乐的口感,我认为绝不仅仅是语感而已——在这里可以再次引用史蒂文斯的“它必须提供快乐”)诗人还有别的什么工作、命运、罪责或刑罚?而在“我被判的刑罚是一千年的快乐”(My sentence was a thousand years of joy)这句诗中,“Sentence”一词除了“判决”“刑罚”以外,还有一个同义反复或自我指涉的意思:“句子”。于是我发现勃莱的一句诗变成了两句或N句,就在我写下这句话的当下,或“一千年的快乐”中的某个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