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量子网络的构建与应用
》
售價:HK$
109.8
《
拍电影的热知识:126部影片里的创作技巧(全彩插图版)
》
售價:HK$
109.8
《
大唐名城:长安风华冠天下
》
售價:HK$
87.4
《
情绪传染(当代西方社会心理学名著译丛)
》
售價:HK$
88.5
《
中国年画 1950-1990 THE NEW CHINA: NEW YEAR PICTURE 英文版
》
售價:HK$
236.0
《
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近世中国丛书)
》
售價:HK$
93.2
《
画楼:《北洋画报》忆旧(年轮丛书)
》
售價:HK$
337.5
《
大国脊梁:漫画版
》
售價:HK$
80.2
|
編輯推薦: |
内涵专业,编排精当,开本轻巧,易翻便携
课堂学习、司法考试、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便利工具
公民查阅、运用法律规范的便捷途径
|
內容簡介: |
为更好地帮助法官、律师、教师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研究学习《民法典》合同编,掌握我国合同法律规范体系,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快速、有效地查找相关法律规范,法律出版社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依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分析整理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典案例,以合同编法条为脉络,精心编成本书。
可以说,本书是学习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超实用和便捷的工具书,特别适合法学教学辅导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查阅。
|
關於作者: |
程啸,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教育 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利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人格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法、物权法、担保法、不动产登记法等。
先后参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出版《人格权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法理解与适用》《侵权责任法》《担保物权研究》《不动产登记法研究》等独著著作10余部,独著、合著《人格权法教程》《侵权责任法教程》《个人信息保护法教程》《民法学》《民法总论》等教科书7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
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委法律顾问、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
|
目錄:
|
民法典合同编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463条调整范围
第464条合同定义与本编的调整范围
第465条合同的拘束力与合同的相对性
第466条合同的解释规则
第467条非典型合同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468条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469条合同的形式
第470条合同的内容
第471条合同的订立方式
第472条要约
第473条要约邀请
第474条要约生效的时间
第475条要约的撤回
第476条要约的撤销
第477条撤销要约的条件
第478条要约的失效
第479条承诺的定义
第480条承诺的方式
第481条承诺到达的时间
第482条承诺期限的起算点
第483条合同的成立时间
第484条承诺的生效时间
第485条承诺的撤回
第486条逾期的承诺
第487条迟到的承诺
第488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489条承诺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
第490条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时间
第491条签订确认书的合同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
第492条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493条书面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494条强制缔约义务
第495条预约合同
第496条格式条款的定义与提示说明义务
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第498条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499条悬赏广告
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
第501条合同订立中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502条合同的生效以及报批义务条款效力的独立性
第503条对无权代理行为的默示追认
第504条越权代表行为
第505条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第506条无效的免责条款
第507条合同解决争议条款效力的独立性
第508条合同效力适用的指引性规范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509条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510条合同内容的补充
第511条约定不明时的履约规则
第512条电子合同的履行规则
第513条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履行规则
第514条金钱之债的履行
第515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的归属
第516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的行使
第517条按份之债
第518条连带之债
第519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与追偿权
第520条连带债务人内部发生绝对效力与相对效力的事项
第521条连带债权人的份额的确定与返还
第522条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523条当事人约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
第524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
第525条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526条后履行抗辩权
第527条不安履行抗辩权
第528条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529条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履行债务困难时的中止履行
第530条提前履行债务
第531条部分履行债务
第532条当事人姓名等变化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533条情势变更
第534条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535条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第536条债权未到期时债权人的保存行为
第537条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第538条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行为的撤销权
第539条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偿行为的撤销权
第540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与费用的负担
第541条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第542条债务人行为被撤销的法律效果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543条协议变更合同
第544条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
第545条债权的转让
第546条债权转让的通知
第547条从权利随主债权转移
第548条债权转让不影响债务人的抗辩
第549条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抵销权
第550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负担
第551条债务承担
第552条债务加入
第553条债务承担中新债务人的抗辩与抵销
第554条从债务随主债务转移
第555条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第556条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适用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557条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
第558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
第559条债权债务终止时从权利随之消灭
第560条清偿抵充
第561条利息和费用的清偿抵充顺序
第562条协商解除合同与约定的解除权
第563条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
第564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第565条合同解除的程序
第566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第567条结算和清理条款的独立效力
第568条法定抵销
第569条约定抵销
第570条可以提存的情形
第571条提存的成立及效力
第572条提存后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第573条提存后标的物的风险、费用的负担与孳息的归属
第574条提存物的领取及领取权的消灭
第575条债务的免除
第576条债权债务的混同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577条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578条预期违约
第579条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
第580条非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
第581条替代履行
第582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补救措施
第583条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的赔偿责任
第584条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585条约定的违约金
第586条违约定金
第587条违约定金的效力
第588条违约金与定金、法定赔偿损失之间的关系
第589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法律后果
第590条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第591条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
第592条双方违约与过失相抵
第593条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第594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二分编典 型 合 同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595条买卖合同的概念
第596条买卖合同的条款
第597条无权处分的法律效果及对标的物可转让性的要求
第598条出卖人的基本义务
第599条出卖人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第600条知识产权的归属不同于标的物的归属
第601条出卖人交付标的的时间
第602条交付标的时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律适用
第603条交付标的物的地点
第604条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
第605条买受人导致交付迟延时的风险负担
第606条路货买卖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第607条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时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第608条出卖人违约不收取标的物时的风险负担
第609条未交付单证和资料与风险负担
第610条根本违约与风险负担
第611条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
第612条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第613条出卖人不负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情形
第614条标的物权利瑕疵时买受人的中止付款权
第615条标的物应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616条标的物质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
第617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买受人的权利
第618条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减免特约的效力
第619条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第620条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义务
第621条检验期间与买受人的异议通知义务
第622条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过短
第623条检验期限未约定时的处理
第624条出卖人向第三人履行时的检验标准
第625条出卖人的回收义务
第626条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第627条买受人付款的地点
第628条买受人的付款时间
第629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第630条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第631条标的物的主物与从物在解除合同时的效力
第632条标的物为数物与合同的解除
第633条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
第634条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
第635条凭样品买卖中样品和交付的标的物要求
第636条凭样品买卖中样品的隐蔽瑕疵
第637条试用买卖合同中的试用期限
第638条试用买卖中买受人的选择权及对标的物的认可
第639条试用买卖中的使用费
第640条试用期间出卖人承担标的物风险
第641条所有权保留
第642条所有权保留中出卖人的取回权
第643条买受人回赎权与出卖人的再出卖权
第644条招标投标买卖
第645条拍卖
第646条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
第647条互易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648条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供电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第649条供用电合同的条款
第650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
第651条供电人的安全供电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652条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与赔偿责任
第653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供电人的抢修义务
第654条用电人支付电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655条用电人安全用电等义务
第656条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657条赠与合同的定义
第658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第659条赠与财产的登记等法律手续
第660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
第661条附义务的赠与
第662条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663条赠与人的撤销权
第664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第665条赠与财产的返还
第666条赠与义务的免除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667条借款合同的定义
第668条借款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第669条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第670条禁止从本金预扣利息
第671条贷款人的赔偿责任与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的义务
第672条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第67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贷款人的权利
第674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
第675条还款期限
第676条逾期利息
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还款
第678条借款展期
第679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
第680条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十三章保证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81条保证合同的定义
第682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683条禁止担任保证人的主体
第684条保证合同的内容
第685条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
第686条保证的方式
第687条一般保证与先诉抗辩权
第688条连带责任保证
第689条反担保
第690条最高额保证
第二节保证责任
第69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692条保证期间
第693条保证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第694条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695条主债权债务合同变更对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影响
第696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第697条债务承担、债务加入与保证责任
第698条一般保证人的免责
第699条共同保证
第700条保证人的追偿权与债权的法定转移
第701条保证人的抗辩权
第702条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章租赁合同
第703条租赁合同的定义
第704条租赁合同的内容
第705条最长租赁期限
第706条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707条租赁合同的形式
第708条出租人的义务
第709条承租人的义务
第710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规定
第711条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第712条出租人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第713条维修义务的补充规定
第714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第715条租赁物的改善与增设他物
第716条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717条转租期限
第718条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
第719条次承租人的代为清偿权
第720条租赁物收益的归属
第721条租金支付期限
第722条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723条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第724条非承租人原因而无法使用租赁物时承租人的解除权
第725条买卖不破租赁
第726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727条委托拍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程序
第728条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
第729条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时承租人的权利
第730条租期期限不明的处理
第731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的解除权
第732条共同居住人与共同经营人的承租权
第733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第734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与优先承租权
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735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第736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737条虚假表示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738条租赁物的经营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739条融资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第740条承租人的拒绝受领权
第741条承租人的索赔权
第742条承租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743条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失败时出租人的责任
第744条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买卖合同
第745条出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登记
第746条租金的确定
第747条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748条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749条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责任
第750条承租人的保管维修义务
第751条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第752条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753条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时出租人的解除权
第754条出租人或承租人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
第755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解除后的损失赔偿
第756条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致融资租赁合同解除时的法律后果
第757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第758条承租人请求部分返还租赁物价值
第759条支付象征性价款时租赁物的归属
第760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时租赁物的归属
第十六章保理合同
第761条保理合同的定义
第762条保理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763条保理中虚构应收账款的处理
第764条保理人发出转让通知并表明身份的义务
第765条基础交易合同协商变更或终止对保理人的效力
第766条有追索权保理
第767条无追索权保理
第768条保理中应收账款债权的重复转让
第769条保理适用债权转让的规则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
第770条承揽合同的定义与种类
第771条承揽合同的内容
第772条承揽人独立完成主要工作
第773条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
第774条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
第775条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双方的义务
第776条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时双方的义务
第777条定作人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赔偿责任
第778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第779条承揽人接受定作人监督检查的义务
第780条工作成果的交付
第781条质量不合约定时承揽人的责任
第782条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
第783条承揽人的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784条承揽人妥善保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义务
第785条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第786条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第787条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788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与类型
第789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第790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
第791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承包和分包
第792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第79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对承包人的补偿
第794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
第795条施工合同的内容
第796条建设工程监理
第797条发包人的检查权
第798条隐蔽工程的检查
第799条竣工验收
第800条勘察人、设计人的责任
第801条施工人的责任
第802条承包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803条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原材料等的违约责任
第804条发包人导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第805条发包人导致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第806条建设工程合同法定解除及后果处理
第807条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第808条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09条运输合同的定义
第810条公共运输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第811条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义务
第812条承运人按约定或通常路线运输的义务
第813条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义务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814条客运合同的成立
第815条旅客持有效客票乘坐义务
第816条退票与变更手续
第817条旅客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
第818条禁止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
第819条承运人告知义务和旅客协助配合义务
第820条承运人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
第821条承运人变更服务标准的责任
第822条承运人的救助义务
第823条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824条旅客行李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825条托运人如实申报的义务
第826条托运人提交相关文件的义务
第827条托运人的包装义务
第828条托运人托运危险物品时的义务
第829条托运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830条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的提货义务
第831条收货人检验货物的义务
第832条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第833条确定货损额的方法
第834条货物联运中承运人的责任
第835条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时运费的处理
第836条承运人的留置权
第837条货物的提存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
第838条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第839条多式联运的责任承担
第840条联运单据的转让
第841条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842条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43条技术合同的定义
第844条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第845条技术合同的内容
第846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支付
第847条职务技术成果及其财产权归属
第848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财产权归属
第849条技术成果的人身性权利
第850条技术合同的无效情形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第851条技术开发合同的定义与类型
第852条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第853条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义务
第854条委托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855条合作开发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
第856条合作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857条技术开发合同的解除
第858条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与责任
第859条委托开发合同中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
第860条合作开发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分享
第861条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与利益分配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862条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定义
第863条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类型
第864条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865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间
第866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第867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第868条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第869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义务
第870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的义务
第871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保密义务
第872条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与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第873条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第874条因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875条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第876条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的参照适用
第877条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878条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的定义
第879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的义务
第880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的义务
第881条技术咨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882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的义务
第883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的义务
第884条技术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885条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第886条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履行合同的费用负担
第887条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
第888条保管合同的定义
第889条保管费
第890条保管合同的成立
第891条保管凭证
第892条妥善保管的义务
第893条寄存人的告知义务
第894条保管人亲自保管的义务
第895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第896条保管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及危险通知义务
第897条保管物毁损灭失时保管人的责任
第898条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的声明义务
第899条保管物的领取
第900条保管物及孳息的返还
第901条消费保管合同
第902条保管费的支付期限
第903条保管人的留置权
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
第904条仓储合同的定义
第905条仓储合同的成立时间
第906条危险物品与易变质物品的储存
第907条仓储物的验收
第908条保管人给付仓单等凭证的义务
第909条仓单的记载事项
第910条仓单的性质与转让
第911条检查仓储物
第912条保管人的通知义务
第913条保管人的催告义务与紧急处置权
第914条储存期限不明确时仓储物的提取
第915条仓储物的提取规则
第916条保管人的催告权及提存权
第917条保管人的赔偿责任
第918条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
第919条委托合同的定义
第920条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第921条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的预付与偿还
第922条受托人服从委托人指示的义务
第923条受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及转委托
第924条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第925条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情形
第926条委托人的介入权与第三人的选择权
第927条受托人转交财产的义务
第928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929条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第930条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第931条重复委托时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第932条共同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第933条任意解除权
第934条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935条特殊情形中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第936条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负有的义务
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
第937条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人的定义
第938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939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的约束力
第940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
第941条物业服务转委托的条件与限制
第942条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
第943条物业服务人关于重要事项的公开及报告义务
第944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第945条业主的告知、协助义务
第946条业主的任意解除权
第947条业主续聘物业服务人
第948条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949条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等义务
第950条继续提供物业服务时的物业费
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
第951条行纪合同的定义
第952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的负担
第953条行纪人保管委托物的义务
第954条行纪人对委托物的处分
第955条行纪人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卖
第956条行纪人的介入权
第957条行纪人的提存权
第958条行纪人直接履行义务
第959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
第960条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
第961条中介合同的定义
第962条中介人的报告义务
第963条中介人的报酬
第964条中介人的必要费用请求权
第965条禁止委托人实施跳单行为
第966条委托合同的参照适用
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
第967条合伙合同的定义
第968条合伙人的出资义务
第969条合伙财产
第970条合伙事务
第971条合伙人不得请求执行合伙事务之报酬
第972条合伙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973条合伙债务
第974条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第975条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的限制
第976条合伙期限的推定
第977条合伙合同的终止
第978条剩余合伙财产的分配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
第979条适法的无因管理
第980条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第981条管理方法
第982条管理人的通知义务
第983条管理人的报告与财产转交义务
第984条本人对管理事务进行追认
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
第985条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986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的免除
第987条恶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与赔偿责任
第988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
內容試閱:
|
第二版前言
本书自2021年7月出版以来,至今已将近三年。在此期间,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修订,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颁布了若干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在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中,与合同法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故此,及时修订本书,推出第二版就极为必要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其一,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增补或删除。其二,对指导案例与公报案例的裁判摘要予以进一步凝练,仅摘录最核心的裁判规则。其三,删除了关联性不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以及缺乏指导意义的案例的裁判摘要。
希望本书能够一如既往地满足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学习与适用我国合同法律规范的需要!
程啸
2024年1月10日
前言
本书的前身是《合同法一本通》,自2016年6月在法律出版社印行第一版以来,深受读者欢迎,先后于2017年、2018年又推出了第二版和第三版。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是我国民商事领域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整部法典共计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中,《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增删修改而成的。整个《民法典》合同编不仅内容庞大,共分“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三个分编,共29章、526条,占据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也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中修改变化最大的部分。
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前,为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还全面完成了司法解释的清理工作,并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其中清理的司法解释分为三类:一是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司法解释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二是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三是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第9号、第20号)不再参照适用。
鉴于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法律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掌握我国合同法律规范体系的需要,以便实践中准确地适用相关合同法规范,笔者在《合同法一本通》(第三版)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整理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指导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花费数月时间,重新编成本书,以期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也衷心希望广大读者不吝赐教,以使本书不断完善。
程啸
2021年1月10日于清华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