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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稿为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成果。现今,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深度融合机制也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本书回溯历史、关注当下、着眼未来,在一系列的追问与反思中不断探索,力求使“三社联动”能为社会治理提供新思路,也力争能拓展研究视角、丰富研究内容、提升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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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社区治理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集中场所和治理单元,也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点。本书系统梳理了“三社联动”的概念、生成机理及行动框架、地方进展与特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和对策思考等内容。本书的出版对于研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有着积极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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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欢,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后备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创新。曾获2018年中组部全国党员教育卫星频道《精品党课100讲》,2019年中组部好课程《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理论探讨》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参编著作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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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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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1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学理阐释 22
一、“三社联动”从何而来 22
二、“三社联动”内涵刍议 29
三、“三社联动”的理论支撑 36
第二章 “三社联动”的生成机理及行动框架 45
一、“三社联动”的生成机理 45
二、“三社联动”的行动框架 59
第三章 “三社联动”之地方进展与特色 84
一、“项目带动型”联动:上海实践 84
二、“政策推动型”联动:包头实践 96
三、“枢纽创新型”联动:深圳实践 106
四、“需求导向型”联动:大庆实践 123
五、评析:“三社联动”之整体成效 135
第四章 “三社”等多元主体治理协同度实证研究 143
一、指标体系 143
二、协同度测量模型 151
三、数据采集 153
四、实证过程与结果分析 157
第五章 影响“三社”有效联动的原因分析 160
一、“三社联动”不够有效 160
二、社会资源开放度有待加强 162
三、社会组织承接力相对有限 164
四、社工服务专业度欠佳 166
五、社区治理信息资源相对分散 169
六、社区居民共同体意识较为淡薄 170
第六章 提升“三社联动”的对策思考 172
一、聚焦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动力主轴 172
二、优化“三社联动”整体推进策略 174
三、加大“三社联动”制度创新力度 176
四、凸显“三社联动”多元主体功能 178
五、整合“三社联动”协同互动机制 181
参考文献 186
附录1 196
附录2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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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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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强调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是人们因地缘、血缘等因素聚集聚合于此,开展生产生活的社会共同体和基本构成单位。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工作,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关系重塑问题,关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成效,也关乎民生福祉、良法善治和长治久安。社区是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集中场所和治理单元。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是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点,是避免出现改而不变、忙而少用、假象繁荣、空壳悬浮等“内卷化”现象的举措,也是从干预“行政型”转向协同参与“社会型”的有效途径之一。“三社联动”作为一项机制,自创设以来,无论是在理论阐释还是在实践检视之中,都呈现出社会动员、治理模式和服务供给的新样态,有利于补齐以往社区治理短板,克服活力不足顽疾。因而,持续关注“三社联动”机制建设问题,使之进一步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和政府政策议程,尤为重要,同时也是一种必然趋势。近年来,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与发展,尤其通过政策支持、制度引导和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力量和作用,使“三社联动”机制更广泛地融入基层实践之中。
纵观政策演进与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设计,创造性地以“治理”代替“管理”,并将其视为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突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和基础性作用;十九大报告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的整体构想;二十大报告站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征程上,从制度保障、工作体系、拓展渠道、平台搭建等多个方面谋划社区治理能力提升与效能转化,健全制度体系和治理效能转化,“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些既是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总方向、总要求、总任务的精准表述,也是“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理论指引和依据。中央层面,密集出台政策,为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指明方向。例如,《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提出“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提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民发〔2016〕191号),明确“三社联动”机制的具体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要求“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并细化落地措施。
自此,“三社联动”走向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21〕56号),提出完善多方参与格局,“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该《规划》中,虽未使用“五社联动”字样,但“五社”力量之广度有所拓展,机制之联动性、专业性和动力性得以彰显。地方层面,创新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摸清“三社联动”机制运行经验。为响应政策号召、回应民生需求,一些省份相继出台落地配套政策文件和工作计划,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有序展开;许多街道及社区积极响应、跃跃欲试,学术界围绕相关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一时间,“三社”主体角色、权力关系与模式,如何“联”与“动”等成为重要议题。经济发达地区率先示范,其标杆效应显著,因其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优、社会开放度高、治理基础好、公众参与意识强,整体推进效果显著,形成嵌入式、内生式、引领式、项目式、枢纽式等“三社联动”机制,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学习的样板。
相较而言,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基础薄弱、社会组织发育较晚、社工人才较缺乏等因素影响,整体进展相对缓慢,无法简单复制已定型经验。如何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如何组织动员志愿力量第一时间下沉社区?如何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社区治理创新赋能?如何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中志愿力量参与的长效机制?多地出台一系列政策予以引导和支持,如《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社区效能的意见》《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意见》等,率先在全国开展从“三社联动”到“五社联动”的机制升级,成为多元治理主体和多样资源融合助力社区治理的范本。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界到学界,从政府到社会,都在积极理顺各种关系、开展相关工作、提升治理能力,旨在筑牢社会治理之基、夯实国家治理之本。通过扎根实践土壤、创造性推进改革,“三社联动”“五社联动”机制呈现出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的显著优势,是组织动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的创新探索。无论是“三社联动”还是“五社联动”,其底色是人民底色,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增进人民福祉,通过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社区治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因而,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政策选择和实践课题,成为当前研究热点和重点。
导论
社区是人们因地缘、血缘等因素聚集聚合于此,开展生产生活的社会共同体和基本构成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和历史性转型,社会治理模式也适时地由“单位制”转向“街居制”迈向“社区制”。社区作为社会治理最基本单元,负责宣传与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美化等项工作。承载着党建、司法、民政、劳动就业、综治维稳、环境、卫健等改革发展所需之繁重任务。面对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人口流动性加剧等新形势,呈现出群众主体更广泛、利益需求更多样、社会构成更复杂、风险挑战更凸显等现实局面。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如何最大限度地凝聚基层民智民力,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课题。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提出,探索建立“三社联动”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部署:“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自此,一个又一个社区社会组织被培育孵化,一批又一批专业社会工作者大展宏图,“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协同治理模式于基层实践之中“联”接建立起来,开始释放“动”能。2017年各地细化实施意见并积极探索,“三社联动”机制建设走向成熟阶段。2021年国办56号文件创新性提出“五社联动”。
自此,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更广泛地被组织动员起来,在基层社区治理创新中发挥着各自优势和功能。总体来看,我国的社区建设起步较晚,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强,特别是各类社会组织,不仅数量较少,而且表现为职能定位和组织定位不清、权责模糊,作用发挥不够、手段单一,制度环境有待改善、执行力较弱,存在一定程度能力建设形式化、引领力弱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关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并为其提供适宜的政策空间和发展环境,在内部动力和外部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迎来了持续快速进步。因而,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深度融合机制也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作为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社会政策选择,“三社联动”的动机何在?国家和社会取得这一实践成果的理论基础为何?如何实现“1 1 1>3”?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之下,国家、政府、群众以及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如何协同共治?如何孵化、培育和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如何创造性开展合作?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互动策略是什么?嵌入还是脱嵌?回溯历史、关注当下、着眼未来,在一系列的追问与反思中,我们不断探索与求知,期有所至。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
(一)研究背景
1.重大改变:实践先行的“三社联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历史性转型,社会治理模式也适时地由“单位制”转向“街居制”迈向“社区制”。社区日益承担起基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为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扩大基层治理主体范围,党委和政府确立了社会化治理理念,以“刚性管理 柔性关怀”并济的治理手段取代过度行政化管控行为,以强化服务供给的常态化方式弥补社区公共服务不足,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应对基层社会难题。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率先提炼出“三社互动”的运作思路。2013年,民政部据此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机制。2016年,中央办公厅和民政部发布《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民发〔2016〕191号)。前者46号文件,首次提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后者191号文件,明确“三社联动”机制的具体内容。为更好适应新时代社区治理发展要求,2017年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从健全和完善体系维度,提出“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明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并要求各地据此细化落地措施。这是我国首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布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三社联动”概念和要求,加快政府职能从管理向治理的深刻转变,为社会推进减负增效提供了新发展思路。自此,“三社联动”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议题,备受重视并在各地试点、应用和推广,形成嵌入式、内生式、引领式、项目式、枢纽式等运行形式。“三社联动”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成为回应社区居民需求、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回顾“三社联动”探索与实践历程,不难发现这是基于社区经验与实践而总结出的治理模式,也是基于政社分工与合作而提炼出的公共服务机制,更是契合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大势所趋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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