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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税法精要

書城自編碼: 4031556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教材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作者: 许多奇
國際書號(ISBN): 9787519793333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4-08-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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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一本以学生视角理解税法要义的教科书
內容簡介:
税法的地位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是独特且重要的。它不仅规定了国家与个人、企业之间关于税收的权利与义务,也是国家实现其财政政策、调控经济、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工具。税法在我国现行法律体中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它并非按传统的调整对象标准而划分出的单独部门法,而是一个综合领域。《税法精要》一书,从税法基础理论、商品税法、财产行为税法律制度、税收程序法、国际税法、税务争讼与救济等方面,通过不同的案例探讨税法的相关问题,内容丰富、专业性强。
關於作者:
许多奇,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级法治人才库,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首批立法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首批智库专家、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专家库成员,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纽约大学法学院Hauser Global研究员、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法律与国际事务委员会(FLIA)委员及项目主任、Asian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编委会成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科技法、数据法、财税法。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中英文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20余篇。出版独著、合著和译著共8部,主编10余部。连续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项,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上海市曙光计划、纽约大学国际合作课题等30余项。
  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等。
  王桦宇,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上海市税务学会理事。北京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十杰”获得者,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税务司法智库专家。
  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律与政策、财税体制改革与公共治理、财税法案例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课题10余项。
目錄
第一章 税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税法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及特性
  二、税法的概念和特性
 第二节 税法的性质与功能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二、税法的功能
 第三节 税法的地位和体系
  一、税法的地位
  二、税法的体系与分类
 第四节 税法基本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二、量能平等负担原则
  三、稽征效率原则
 第五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第六节 税法要素
  一、税法主体
  二、课税对象
  三、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纳税期限
  六、纳税地点
  七、税收特别措施
第二章 商品税法
 第一节 商品税法原理
  一、商品税的概念与特点
  二、商品税的历史沿革
  三、商品税的分类和作用
 第二节 增值税法原理
  一、我国增值税法的历史沿革
  二、增值税的概念与特征
  三、增值税的类型
  四、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范围
  五、增值税的税率与计税方法
  六、税收优惠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九、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第三节 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纳税人和税目
  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征收管理
 第四节 关税法
  一、概述
  二、课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三、关税的税目与税率
  四、完税价格
  五、税收减免
  六、税收征管
  七、关税特别措施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四、最新发展
第三章 所得税法
 第一节 所得税法原理
  一、所得税的概念与功能
  二、所得税的特征及分类
  三、新中国所得税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和课税对象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税率
  三、扣除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三、应纳税所得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
  六、税收征管
第四章 财产行为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产行为税法原理
  一、财产税的概念与特征
  二、财产税的历史沿革
  三、财产税的未来发展
  四、行为税概论
 第二节 房地产税法
  一、概述
  二、课税对象
  三、纳税义务人
  四、计税依据
  五、税率
  六、税收优惠
  七、税收征管
  八、房产税改革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一、概述
  二、课税对象
  三、纳税义务人
  四、计税依据
  五、税率
  六、税收优惠
  七、税收征管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概述
  二、课税对象
  三、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四、计税依据
  五、税率
  六、税收优惠
  七、税收征管
 第五节 印花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六节 资源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八节 车船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九节 烟叶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十节 契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 耕地占用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十二节 环境保护税法
  一、概述
  二、主要内容
  三、征收管理
第五章 税收程序法
 第一节 税收程序法原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与立法模式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历史发展
  四、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展望
 第二节 税收征收与管理
  一、税务管理制度
  二、税款征收制度
 第三节 税收检查与稽查
  一、税务检查制度
  二、税务稽查制度
 第四节 税收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务机关的税收法律责任
  三、其他主体的税收法律责任
第六章 国际税法
 第一节 国际税法基础原理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渊源
  二、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三、国际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
  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三、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第三节 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一、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与类型
  二、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及表现
  三、法律性国际双重征税的解决方法
  四、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的解决方法
  五、国际税收饶让抵免
 第四节 国际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
  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途径
  三、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第七章 税务争讼与救济
 第一节 税务争讼与救济概述
  一、税务争讼与救济的概念、起源与发展
  二、税务争讼与救济的特征
  三、税务争讼与救济的原则
  四、税务争讼与救济的理论基础
  五、税务救济的模式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一、税务行政复议概述
  二、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制度
  一、税务行政诉讼概述
  二、税务行政诉讼原则
  三、税务行政诉讼要素
  四、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
 第四节 税务行政赔偿
  一、税务行政赔偿概述
  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三、税务行政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四、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
  五、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內容試閱
序  一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全会重点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该决定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向新的高度。科学规范的财税制度作为事关国家治理基础和纳税人重大权益的重要顶层设计,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财税法治建设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推进方向,财税法治是党中央持续推进的重要法治建设领域。在新的历史时期,系统归纳近30年来法治语境下的财税体制改革成果,重点回顾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财税法治建设进程,并推动财税法学教育体系建设特别是新时代的学科教材建设就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
  201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与教 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注重内容的生动性和方法的多样性,将税法知识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中,使青少年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税法知识,使尊崇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税法教材的编写可以是多个面向的:既可以是针对高校法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通用教材,也可以是针对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的通识读本。但都需将税法理论和制度更系统、全面、准确地介绍给读者和受众,向其普及税法知识,传播税法理论,介绍税法规则,指引税务实践。
  2018年4月,教 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该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0 X”分类设置模式。“10”是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X”是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低于5门。财税法作为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进入“X”中来,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学学科赋予的新的时代使命。从近年来全国各高校的具体教学和科研情况来看,“10 X”的实施效果很好,也为其他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参考。在这个背景下,围绕新的法学课程设置编写适应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时代特色的新的财税法教材也就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该意见要求,完善法学教材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通过抓好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新形态教材等,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20年前,我依托北京大学法学院组织了一批财税法青年学者,推动了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财税法学》《财税法学案例与法理研究》等财税法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起点上,要重点推动和做好财税法领域的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各种新形态教材,特别是推动创新性财税法教材的设计和编写,这件事情意义深远。
  在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更加系统地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多奇教授主编的《税法精要》教材付梓,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税法精要》突破常规教材的编写方式,去繁就简、聚焦精华,按照简明教程编撰体例介绍税法理论、分析税法案例,结构完整、内容丰富、表述规范、行文流畅,是我国税法教材创新的重要尝试。此外,《税法精要》在注重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同时,也特别考虑了编写内容的简练性和可传播性:既是一本面向法科学生的通用教材,也是一本面向大学生普及税法知识的通识读本。许多奇教授是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青年学者,她带领上海市的青年财税法学者撰写的《税法精要》,为我国税法教材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样本。希望该教材的出版能推动更多财税法教材和课程教学的创新实践,同时希望更多的法科学生和青年学者能加入财税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大家庭,进而推动中国式财税法理论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和现代化财税法治建设走向更新、更坚韧、更踏实的道路。
  特此推荐!
  序  二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单独列为一章,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该决定还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部分明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15年3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起草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经党中央审议通过。该意见明确,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同时对现行15个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了安排。自此,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
  在税收立法方面,落实税收法定的进程持续稳步向前。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其中的14个税种已经完成法律化进程。其中,实体税收法律有13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另外还有税收程序法律1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这些税收法律的制定,意味着我国税收法定的进程越走越远,步伐迈得越来越稳健。2022年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税收领域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税收立法涉及中央和地方的税权划分、税法结构的优化、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等问题,既是税收法治的基础,也是税制领域改革成果的规则展现。
  在税收执法方面,法治化税收征管和执法稳健前行。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正在稳步建设中。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该意见还提出,要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是新时代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客观要求,也是税收执法走向新阶段的具体体现。
  在税收司法方面,税收司法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稳步加强。司法,是国家权力通过法律适用的形式在社会纠纷解决领域进行的活动,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的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在现代法治国家,税收司法是税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争议解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影响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既是法治社会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估项目。2023年11月,全国首个涉税案件“三审合一”集中管辖专门合议庭——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涉税案件合议庭揭牌成立。以往由厦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涉税案件统一集中至该院管辖,该合议庭统筹履行涉税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判职能,负责审理厦门市各类涉税一审司法案件。2024年2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经上海市编办批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新设税务审判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税务审判庭牌。此后,吉林等地设立了专门的涉税审判合议庭和上诉法院,这也标志着我国税收司法改革步入了“深水区”,在组织机构上提升了涉税争议解决机制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在未来,随着一批典型案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推出,税收司法领域的改革和法治建设将进入新阶段。
  在税收守法领域,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稳定加强。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这包括监督公权力的行使,也包括自身更愿意接受法律约束。一方面,纳税人的税法遵从观念开始从重视义务强制转变为重视权利保障,并以公众参与和民主立法的形式体现到税收法治的进程中,普遍遵从税法规则在社会层面起到了正向的权利启蒙和规则重塑作用。另一方面,全民法治观念的再造与强化过程亦是一个从被动守法逐渐转向主动守法的过程。全民法治观念的形成不是单纯地要求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更是法治意识的革新和观念的再造,要实现全社会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而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税收事项宏观上涉及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中观上关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微观上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热情和民众家庭财富创造。一言以蔽之,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实际享有,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的权利平等意识和纳税人的主体意识;税收领域全民守法意识的全面提升,又能有效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本书也正是在这样一个税收法治的新时代、新场景和新秩序下编写的。在撰写思路上,为了有效回应税法变迁的时代需求,强化税法实务和理论之间的衔接,体现“逆向思维”与“翻转课堂”的特色,根据202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的要求,本书坚守“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探寻税法之核心要义,在每章开篇列明了“低阶学习目标”和“高阶学习目标”,以配合具有不同税法基础的研习者开展学习。本书在开篇设计了可从多个视角分析的案例,从而与不同学习目标有所呼应。相关案例未设置参考答案或既定立场,以便读者各抒己见、自由辩论。同时,本书在每章的学习内容后布置了开放式思考题,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延伸性探索方向。本书每章末尾列举的拓展阅读索引能够形成学习资料清单,以服务于不同学科背景的读者,帮助读者按图索骥,为其系统化或专题化的税法学习提供一份助力。在本书的写作上,我希望用最简洁的表述和最直观的案例由浅入深地引导读者步入税法的博大殿堂。
  于此际,特向本书编写团队致以谢忱。诸作者皆为上海各高校讲授税法之一线教师,矢志以精练之语,调和单一的教学案例与繁复的税法规则、课时短缺与税法实务需求多样之间的矛盾。本书撰写的具体分工如下:
  许多奇(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第一章;
  王桦宇(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二章;
  李帅(法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第三章;
  欧阳天健(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第四章;
  陈阵香(法学博士,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讲师):第五章;
  李娜(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第六章;
  孙放(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第七章。
  本书后期又进行了交叉核对,由王桦宇副教授协助校对统稿工作,最后由我完成最终的校对统稿。在本书付梓之际,我要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分社沈小英社长、陈妮编辑、张思婕编辑的热忱协助和专业服务。税法领域的知识更新非常快,相关理论见解也是宽广无涯,本书宛如大海中凭风而起的一束小小浪花,我们不揣浅陋、竭力探寻,希望本书能激发读者对现代税法的热情,点燃读者对税收法治的好奇,与我们携手遨游于这个生机勃勃的有趣领域。当然,由于税法领域理论恢宏,立法改革迅速,交叉学科特征明显,实务发展日新月异,本书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还请税法学术共同体的同人见谅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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